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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12月26日电(记者于琼元)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6日分组审议了资源税法草案。常委会组成人员普遍认为,资源税法的制定对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具有积极作用,草案的部分内容仍需修改和完善。
杜黎明专员表示,资源是国家的宝贵财富,制定资源税法对于促进资源的集约开发利用和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具有积极意义。建议修改该法的标题,并增加关于立法目的的规定。
委员会成员周敏表示,资源范围很广,但草案第一条的调整范围仅限于矿产品和食盐,因此建议更名。
委员会成员赵宪庚表示,该草案涉及对地热能征税,是否对地热能征税不应一刀切,而应在具体情况下进行分析。
刘海星委员表示,目前草案中资源税减免的内容主要集中在提高资源开发利用率上,对促进资源节约和加强生态保护的积极激励作用不足。建议进一步推进和深化资源绿色税制改革,增强资源税减免对促进资源节约和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作用。
李飞跃委员建议建立部门联合控制模式,先税后管,源头控制。纳税人使用矿石储量数据作为退税或退税的依据。通过实施先征税,实现税源控制,体现税负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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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资源税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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