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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布的《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强调,要把保护和自然恢复放在首位,加强保护和恢复措施,全面加强金沙江水生生物保护,落实“重保护、不搞大开发”的相关要求。
根据《实施意见》,到2020年,金沙江云南段重点水域将全年禁渔,水生生物保护区建设和监管能力将显著提高,保护功能将得到充分发挥,重要生境将得到有效保护,重点生境恢复将取得实质性进展,水生生物将恢复生长,水生态环境恶化和水生生物多样性下降趋势将得到基本遏制。到2035年,云南金沙江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水生生物栖息地得到充分保护,水生生物资源显著增加,水域生态功能得到有效恢复。
《实施意见》从七个方面明确了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的主要任务:加强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开展水生生物资源调查监测,实施重点物种保护;开展水生生态修复,优化改善生态调度,科学增殖放流;加强生境保护,加强源头防治,加强保护地建设,增强保护地功能;完善生态补偿,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推进重点水域禁渔;促进水产养殖;加强执法监督;加强科技支持。
《实施意见》从加大保护投入、严格落实责任、加强监督检查、营造良好氛围四个方面提出了具体保障措施。
《实施意见》特别强调严格履行职责。将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纳入金沙江流域各级政府绩效评估体系和江长体系、湖长体系,进一步明确金沙江流域各级政府在水生生物保护中的主要职责,并根据任务清单和时间节点要求定期进行评估验收,形成强大的合力,共同抓好长江保护工作。
加强监督检查。农业、农村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并及时督促和告知相关工作的落实情况。对不推动工作、不履行职责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江)
编辑:计然
标题:云南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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