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徐州市检察院近日对周某等38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指控其非法焚烧废弃电路板,严重污染生态环境。

据了解,该案是江苏省首例空气污染公益诉讼案,要求生态环境恢复1300多万元。

2017年5月至11月,被告周某某、陈某某分别在徐州市铜山区郭利镇、张集镇非法建造熔炼炉,焚烧浙江、河北、福建、天津等地多家运营商的废旧线路板。产生的废气直接排放到大气中,燃烧后的固体废弃物随意堆放,严重污染了生态环境,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江苏首例大气污染公益诉讼案开审

事发后,公安机关先后逮捕了周某某、陈某某等人。

为了及时清除污染源,徐州市检察院指示铜山区检察院督促当地政府依法处置现场遗留的电路板和焚烧残渣。同时,组织环保专家对现场进行实地考察,对环境介质的污染进行分析和论证,委托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研究所对损害后果进行识别和评估,确定生态环境修复费用为1312.95万元。

江苏首例大气污染公益诉讼案开审

2019年1月,一审法院判处包括陈某在内的14人1年3个月至5年3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万至30万元。周某和其他被告仍在接受进一步调查。

审查期间,徐州市检察院及时向省检察院报告,并积极与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沟通,确保诉讼取得预期效果。为依法全面追究被告人的刑事和民事责任,徐州市检察院及时任命了具有丰富办案经验的岗位检察官,以确保办案质量和效率。

江苏首例大气污染公益诉讼案开审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实习记者韩通讯员曹晓桐)

编辑:计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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