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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仲孙编辑陈郁
昨日,中国证监会提出完善上市公司股份回购制度。
一是增加股份回购的情形,包括员工持股计划中使用的情形、上市公司用于股权转换以配合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和权证的情形、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信用和股东权益所必需的情形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是完善股份回购决策程序,简化公司因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和股权转换权证、维护企业信用和股东权益而实施股份回购的决策程序。
第三,建立库藏股制度,明确因特定情况回购的公司股份可以以存货形式持有。
许多投资银行家表示,回购制度改革将有利于可转换债券的顺利发行。同时,它对可转换债券转换为股票、保持大股东持股比例具有积极意义。
「由于上市公司是主要发行者,由于股价持续下跌,发行可换股债券较为困难。近年来,出现了自然人股东大规模放弃的现象,券商承销成为普遍现象。如果回购可以开始,发行预期可以稳定。此举有利于可转换债券的顺利发行。”一位经纪投资银行家表示。
数据显示,自8月份以来,可转换债券频频被打破,券商承销已成为常态,15家券商承销了数亿元人民币的可转换债券。由于股票市场表现不佳,经纪公司损失惨重,实现的利润很少。
此外,上海股市8月份的持仓数据显示,散户投资者已经开始规避可转换债券违约的风险,他们对新股交易的热情也大大降低。
如果实施回购,上市公司的股票价格将会稳定下来,从而不会与可转换债券的转换价格发生重大偏离。因此,如果修改公司法,将有利于可转换债券的顺利发行。
自去年以来,中国证监会一直鼓励上市公司通过发行可转换债券和优先股进行再融资。
“需要注意的是,你能否回购取决于公司的意图。最后,你需要关注市场趋势和整体经济基本面。并非每个公司都有这种吸引力。”华创证券可转换债券研究员王表示。
同时,库藏股制度也有利于上市后的可转换债券。如果上市公司实施库藏股制度,可以防止大股东股权稀释的可能性。
“如果在转换阶段,回购有利于可转换债转股。同时,由于可转换债券转换为股份后,大股东的股份被稀释,大股东可以通过购买库藏股来保持持股比例不受稀释。”这位经纪投资银行家表示。
从债券回购流程来看,实施股份回购往往需要召开债权人会议,简化流程也有利于可转换债券的稳定。
标题:回购制度改革有利于可转债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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