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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气候变化与空气污染防治之间有什么关系?最近发布的《2018年气候变化报告:聚集在卡托维兹》(以下简称“报告”)指出,空气污染防治行动具有显著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协同效应。
鼓励不同城市引入差异化的协同控制方案
目前,中国各大城市普遍面临着日益严峻的地方大气污染防治和温室气体减排的双重压力。如何协调大气污染物控制和温室气体控制,正成为改善国内环境质量、应对国际碳减排压力的重要战略选择。实践表明,城市是最适合协同控制污染物和温室气体的主体,绿色与低碳的协调发展有利于城市的整体优化配置和社会治理成本的最小化。
通过评价《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情况,并结合其他相关研究成果,报告发现,经济发展、决策者意识、能源结构、产业结构和地理位置等特征的差异,最终将导致不同城市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协调控制的潜力和重点不同。其中,结构性减排措施的协同效应明显,如关停火电厂、关停小型水泥厂、淘汰固定来源燃煤锅炉等;就移动来源而言,淘汰黄标车和旧车是协同减排的最明显措施。此外,能源结构改善效果突出,如“煤改气”、“煤改电”、“集中供热面积扩大”等措施,使绿色低碳性能更加明显。
为促进城市空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的协调控制,报告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推动城市在制定污染物减排计划时进行温室气体协同分析,统筹规划减少温室气体和主要污染物总量。同时,尝试将地方大气污染物控制与低碳城市建设相结合,加强减排措施的协同效应评价。
第二,鼓励不同城市引入差异化的协同控制方案。例如,在北方工业城市,可以选择诸如集中供暖、清洁供暖锅炉以及在郊区和城市村庄处理松散煤炭等措施来促进城市绿色和低碳发展;经济发达、环境背景好的城市应重视移动污染源的治理和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重庆等南方工业城市的快速发展应加强工业污染源的控制,如淘汰落后产能。
第三,要注意不同相关产业之间的协同减排效应。例如,在推广各种纯电动汽车时,城市应加强发电厂的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更严格的排放标准,发展可再生能源发电,以减少电动汽车在能源生产阶段的污染物排放。
低碳城市建设评价指标体系为城市管理提供参考
继去年引入弹性城市评价指标后,今年《报告》专门引入了低碳城市建设评价指标体系,从6个维度选取15个指标,对2016年低碳城市建设的成就和存在的问题进行综合评价,为城市管理提供参考,促进低碳城市建设。
从《报告》中可以看出,从地理评价来看,东部城市的低碳水平高于中部城市,中部城市高于西部城市,能源结构的调整可以积极促进不同区域城市的低碳发展。通过对城市类型的评价,发现城市的低碳水平为:生态优先、服务优先、综合优先和产业优先;服务型城市在工业和能源低碳方面具有明显优势,综合型和生态优先型城市在生活、资源和环境方面具有比较优势,而工业城市在各个领域的低碳水平处于中低水平。
根据这一研究结论,《报告》提出了以下促进城市低碳发展的具体建议:
一是明确城市发展方向,缩小区域内城市低碳发展差距。研究发现,特大城市、低碳试点城市、东部城市和服务型城市的平均低碳水平较高,但内部差异明显。影响碳排放的重要因素与空城市规划体系密切相关。在国家提出碳排放将在2030年左右达到峰值的背景下,各地要分阶段提出自己的目标,制定合理的路线图,建立严格的责任机制,定期对碳减排进行自我评估,逐步缩小与先进城市的差距。
第二,发挥低碳与区域发展的协同效应,构建新的区域绿色发展体系。要实现碳减排、污染防治技术和环境政策的协同作用,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机制,将低碳发展纳入城市综合发展规划。促进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和区域间相关经验的交流。
该报告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气候变化经济模拟联合实验室-国家气象局和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发布,是气候变化系列皮书的第十本。重点介绍了全球国际气候合作的新国际环境、中国的绿色低碳发展道路及其在国际气候治理中的作用。(记者宋洋)
编辑:计然
标题:大气污染防治有助于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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