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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研究所地表格局与模拟重点实验室发布的最新研究结果,我国主要粮食产区耕地重金属超标率为21.49%,总体污染以轻度为主,轻度、中度和重度污染比例分别为13.97%、2.50%和5.02%。
需要指出的是,上述重金属点超标率意味着21.49%的监测点超标。严格地说,这不能简单地意味着污染面积达到21.49%。
这一污染水平在世界上处于中等水平,因此不必高估和引起恐慌,但也不能低估,因为与2014年《全国土壤污染调查公报》中19.4%的超标率相比,重金属污染水平在过去四年中上升了两个百分点,表明污染仍在继续扩散。考虑到土壤污染往往是不可逆转的,未来的处理成本和生态压力将是相当大的。
更为紧迫的是,粮食主产区无一幸免,重金属污染日益严重,已达到“严重”状态。根据官方数据,每年有1200万吨粮食被重金属污染。当然,最大的危害是种植在重金属污染土壤下的作物会对人体有害。
现代市民更喜欢不含杀虫剂和化肥的绿色有机蔬菜,但事实上,土壤污染在很大程度上是化学过程中的一个伴生物。例如,研究提到采矿、工业和污水灌溉是主要的污染源,土壤污染最严重的地区通常是工业城市、城市工业区或郊区交界处的“重工业生产排放区”。
在城市化的背景下,为有机作物支付更高价格的市民实际上是在为城市化的负面影响买单。这种情况表明,城市和农村都处于一个完整的生态链中,土壤污染的最终成本由全体人民承担,谁也不能幸免。
土壤污染有很长的隐藏周期,污染可能需要几十年才会出现并造成有害后果。因此,一些高污染的重金属企业会先公开污染,然后再进行治理,这使得土壤污染成为一场公地悲剧。
日益严重的重金属污染可以说是对过去环保逻辑的一个警钟。我们应该警惕的是,土壤污染潜伏期的存在意味着,即使现在努力控制它,过去高速城市化和工业化产生的重金属污染源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也不会得到有效控制,污染区域也不会被排除在进一步扩大之外。在如此严峻的形势下,如果我们仍然抱着活在当下的想法,不顾子孙后代来换取gdp,将会有严重的后果。
过去,经常有人呼吁立法防治土壤污染。今年8月底,《土壤污染防治法》经审议通过,将于明年实施。光实践法律是不够的,法律条文毕竟只是纸上的约束。要严格,必须有严格的配套处罚机制。例如,我们不能继续坚持谁污染谁治理的逻辑,我们不能因为经济利益而容忍污染。如果污染发生,我们应该严厉惩罚它,同时,我们应该对相关政府官员进行高压问责。
面对土壤污染日益蔓延和重金属超标威胁的粮食安全,我们必须高瞻远瞩,把土壤污染防治放在更高层次的治理模式上,努力实现土壤质量的根本改善。(边肖熊志)
光明日报(2018年10月30日,第11版)
编辑:陈亚男
标题:把土壤污染防治放在更重要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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