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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检察院第二分院管辖的九个区县都位于长江上游三峡库区的中心地带。长江干流和支流贯穿境内,全长1619.6公里,其中著名的瞿塘峡、巫峡和小三峡也在其中。近日,“长江生态检察官办公室”揭牌成立,与此同时,为保护长江上游三峡库区腹地的生态环境,成立了“长江生态检察官制度”。
过去,受行政区划的限制,长江的生态保护处于支离破碎的状态。但是,河流生态系统是一个连续的有机的综合生态系统,司法保护也应该采取系统的、立体的综合保护机制。在此基础上,重庆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探索建立“长江生态检察官制度”,要求在分院和区县两级检察院建立以检察长为首的长江生态检察领导小组,选拔生态检察官,形成“长江生态检察官人才库”。这一制度将进一步推动检察机关以零容忍的态度认真履行逮捕、起诉、民事管理和公益诉讼职能,依法处理涉嫌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案件。
重庆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长江生态检察官”将提前介入,受理、审查和判决跨地区的重大环保案件。要打破条块分割,通过联席会议、检察建议、监督履职等方式,实现全面系统的司法监督和保障。
系统还创造性地提出以医院管辖范围内的长江干流和支流为纵轴,围绕水面、水体和水下,以及沿海的森林、土地、湖泊、草地、水体和库岸生态,充分发挥生态检察功能,实现全覆盖保护,从而更有效地保护长江和三峡库区的青山绿水。(记者戚瑞成通讯员李丽凤)
编者:耿培
标题:三峡库区有了“生态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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