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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9日)上午得知,受到社会瞩目的“董存瑞名誉权事件”出现了结果。 经过法院调解,原告董存瑞的妹妹董存梅、弟弟的董存金与被告方面签订了和解协议。 被告方面支付了董存梅、董存金诉讼费等共计3.5万元,并在《大众电影》杂志上发表了在《为新中国前进》中饰演战斗英雄董存瑞的王宝强的采访复印件。
2006年《大众电影》第8期刊登了电影《董存瑞》导演对郭维采访的复印件《董存瑞》:《真实》创造的经典》。 据文案,“没有人目击到他举起药包的样子。 这完全是事后从一点线索推测出来的……”。 另外,在中央电视台某栏播放的电视特辑电影《电影传说——董存瑞》中,郭维也作了同样的发言。
由于董存瑞在碉堡爆炸事件中受到的“怀疑”,董存瑞的妹妹董存梅、弟弟董存金将《大众电影》杂志、中央电视台、电影《董存瑞》导演郭维推上法庭,向被告否认历史事实,降低英雄名誉,侵犯董存瑞的名誉,受害 (张蕾)
2007年5月,此案双方首次在朝阳法院交战时,原告代理人董存瑞的侄子董继先对记者说:“董存瑞不仅是我们家族的荣誉,而且是全社会的英雄,我们需要进一步确定法律武器,警告子孙。” 郭维的代理人说,郭维从未否认董存瑞的壮举。
标题:【时讯】“董存瑞名誉权案”结果出炉:双方调解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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