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河北省沧州市任丘民政局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加强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致力于建立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调、公众参与、法律保障的新型农村治理体系,加快形成动态、和谐、有序的现代农村治理格局。
东莞张村:“治理村庄必须得到人民的认可。”
陈世伟(右三)介绍东莞张村的情况
位于任丘县石门桥镇东莞张村,紧邻市区,毗邻106国道和金宝南环路,地理位置优越,历史悠久。相传东莞张村建于汉代,相传刘备、关羽、张飞在此经过,在村北的一个桃源结拜。因此,该村被命名为杰义村,也称为官张铺,并被分为两个村庄,由于人口增加。今天,东莞张村荣获任丘市“文明村”、“明星村”、沧州市“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等荣誉。但是翻看这个村庄的旧照片,你很难把它的现在和过去联系起来。
“我们村过去是一个著名的落后村庄。当时,村民住宅布局混乱,私人建筑的情况非常严重。每家每户都侵入街道,占据道路,导致村庄道路狭窄。最窄的地方只有80厘米,一个人只能挤。过去。被河北省委组织部授予“千好支部书记”称号的村支书陈世伟指着墙上的老照片,描述了村庄改前的面貌:“当时,那是一条真正的‘水泥路’,一尺水,一尺泥。”"
这些描述是陈世伟2012年上任前最真实的写照。董是怎么从这样一个破败的村子里改造过来的,现在道路宽阔,房屋整洁,村庄焕然一新?
东莞张村步行街
“当我上任时,我必须首先处理道路问题。共拆除了240栋阻街建筑和39栋正式房屋,完成了5条主要街道的过街工程,拆除了50栋辅助街道的阻街建筑,真正实现了乡村街道的硬化和美化。”陈世伟说道。
在道路硬化完成的基础上,村党支部召集党员、村民代表和有声望的村民多次开会,讨论村庄建设中遇到的问题,齐心协力,寻求村庄发展的大规划。
“如果一个村庄想要改变和发展,单靠一个人是不可能的。不仅要村里的两个委员会带头,更重要的是要动员村民一起参与。人们认识到村里的大事可以处理好。”
为此,在东莞张村制定《村民自治章程》时,新任命的村民代表首次召开会议,就村规民约起草小组名单征求意见。经三分之二以上村民同意,制定了村级组织设置、任务与责任、村民权利与义务、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53条,并将《宪法》分发到每个村民家中,确保村民关心的所有问题都有章可循。
施村:“章程可以赢得人心的基础上,民意。”
石村也位于石门桥镇,多年来一直是“五星级”村。2014年,被评为“河北省美丽乡村城市”。2015年,成功申请河北省美丽乡村城市建设试点。2016年,荣获河北省“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和“示范妇女之家”称号。村党支部荣获“红旗党支部”、“先进基层党组织”等多项荣誉称号。
这里有2600个历史村落。村民人均纯收入可达每年1.3万元,村集体年收入30万元。大大小小的广场和公园不仅美化了环境,还为村民提供了足够的休闲场所。
“我们村从1986年开始就有了村庄规划和建设的意识。现在,整个村子的道路都是横的和竖的,共有9条横的和14条竖的。无论你走到哪里,它都是平坦而干净的。”村党支部书记王培德非常自豪地提到石村的建设。
在石村历史博物馆里,五个整齐摆放的不同颜色的《石村村民自治条例》格外引人注目。王培德说,这些小书在本村的发展中起到了不可磨灭的作用。”我们村在推进村民自治方面采取了三个步骤。第一个是《石村村民自治章程》。宪章之外的争议将由投票机构处理。如果仍有问题无法解决,将提交场馆进行评审和多方研究解决方案。"
石村村民自治宪法被称为“石村小宪法”,自制定以来,一直伴随着石村的发展和建设。2005年,以王培德为核心的村“两委”充分听取了党员和村民的意见和建议,结合本村实际情况,制定了《石村村民自治条例》第一版,内容涵盖村务管理、社会治安管理、农村风俗文明、民风民俗、村庄规划、土地宅基地管理、计划生育、财务管理等方面。规章制度用来约束和规范村民的行为,干部群众有章可循,促进了村委会、村委会等村级群众组织的运行,彻底告别了规章制度混乱、无章可循、无明文规定的村庄管理混乱局面。
“章程之所以能得到村民的认可,让大家都按照章程办事,主要是因为它的内容。这些内容以民意为基础,选择村民关心的重大事件,然后根据村庄的发展和政策法规的变化适时增减。每个人都知道并支持它,它自然易于实施。”
截至目前,本章程在2010年、2012年、2015年和2019年共进行了四次修订,每次修订结合了当时的重点。例如,在最新版本的章程中,增加了产权改革、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精准的群众服务机制、空气污染控制、店前三包等内容,进一步细化了婚丧嫁娶、村民权利义务、村务公开等相关规定。
根据“小事有章程,很难依靠民意调查,很少事情参加会议”的工作模式,石村成功地解决了数百起矛盾和纠纷。例如,2017年市场整体搬迁项目中,涉及400多家厂商,他们都没有配合搬迁,村里的各项工作进展顺利,石村真正实现了“大事小事不离村,基层解决矛盾”。
王培德(左一)和苏(右一)
任丘市民政局副局长苏在走访石村时表示,任丘市通过三个主要渠道推进村民自治:一是把握“四谈两公开”;二是推广“阳光村务网”;第三,敦促村庄发挥监督委员会的作用。“像东莞的张河石村一样,任丘的村民自治工作也取得了突出的成绩。从自治章程出发,保证村民参与村集体事务,村民有集体感、荣誉感和参与感,村里的事情就容易解决。接下来,我们任丘民政局将继续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解放思想,大胆实践,努力建设人人负责、人人负责、人人享有的农村社会治理社区。”(照片:苏凤婷高伟)
编者:纪爱玲
标题:河北省任丘市——乡村治理要以民意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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