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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秦岭北麓的违法建设到泉州湾湿地的开垦,典型案例告诉我们,遏制环境违法行为,必须从法制走向法治,以铁腕手段实现制度有效性。当法律的力量显现时,违法者懂得尊重,职能部门懂得自己的职责,生态文明建设就能达到预期的目标。
福建省泉州湾河口湿地被列为“亚洲重要湿地”和“中国重点生态保护区”。去年以来,非法开垦湿地700多亩,围堰长度超过2公里,地形遭到严重破坏。据新华社报道,一年多来,当地群众不断向有关部门举报,7个相关职能部门执法10多次,出动执法人员近1000人,未能有效制止非法围垦。
7个部门10次以上的执法未能有效阻止泉州湾湿地的围垦,这是一个尴尬的现实和尖锐的回答:问题在哪里?正如泉州市纪委有关负责人所说,只要一个部门廉洁负责,破坏湿地的违法行为就不能超过一年,破坏范围还在扩大。如果相关部门敢动真格的东西,为什么不呢?如果你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或者有一个模棱两可的态度,如果板子举得很高,但是放得很轻,就很难有实际效果。
7个部门10次以上的执法不能制止环境违法行为,这与制度“聚焦”密切相关。例如,大多数不法分子在夜间工作,因此仅靠海洋渔业部门很难根除非法活动。又如,非法围垦的范围在湿地,属于海域,应由海洋渔业部门管理。林业部能做的是“止痒”,但没有办法“切断”。表面上看,它们都是理由,但经不起推敲。每个部门都能履行自己的职责。如果每个部门都能履行其保持土壤的责任,环境违法行为又怎么会一次又一次地蔓延呢?如果各职能部门善于相互配合,手握拳头,聚精会神,违法者怎能不害怕呢?
一些地方和部门在环境保护方面搞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有禁令和法律没有得到遵守。另一个典型案例发生在陕西。针对秦岭北麓非法别墅破坏环境保护和生态的问题,中央领导同志六次批示,实属罕见。秦岭地区的违章建筑问题很长时间没有得到解决。原因是地方当局没有意识到非法建筑的危险、党的纪律的严重性和法律的严格性。他们可以拖延,搪塞和搪塞。
近年来,国家进行了一系列的立法设计。2015年1月1日生效的新《环境保护法》堪称“历史上最严厉的法律”,其在打击环境犯罪方面的努力堪称空.之最从《关于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规划》到《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一系列制度安排被集中出台,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但一些地方和部门执行不力的情况时有发生。我们在环境保护方面缺少的不是法制建设,而是法制建设。实现环境保护的法制化离不开健全的法律体系。当法制建设达到相当高的水平时,如何保障法律的尊严就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
近年来,中国大力推进环境保护的法制化,其成就是有目共睹的。但是,一些地方和部门习惯于实行“象征性执法”和“选择性执法”,导致环境违法行为时有发生,这不仅损害了环境,也削弱了公众对法治的信念。"生态环境是关系到党的使命的重大政治问题."如果我们不谈环境保护的法治,严格来说,我们不谈政治。一些地方经常发生环境违法事件,监管当局无意标本兼治,只是敷衍了事。从根本上讲,这与不谈政治有关。
针对秦岭非法建房问题,中共中央办公厅下发通知,指出陕西省委、xi市委严重违反了秦岭北麓Xi安非法建房的政治纪律。陕西、xi两个党委表示,要深刻认识秦岭北麓非法别墅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借鉴党的政治纪律、政治制度、思想学习、工作作风、责任和管理,彻底承认错误,纠正错误。
从秦岭北麓的违法建设到泉州湾湿地的围垦,典型案例告诉我们,遏制环境违法行为,必须从法制走向法治,必须言行一致,抓整治,摸准真相,狠抓落实,以铁腕手段取得制度实效。当法律的力量显现时,违法者知道如何去尊重,职能部门知道自己的职责,生态文明建设才能达到预期的目标。
编者:纪爱玲
标题:环保问题上不讲法治就是不讲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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