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生态环境部在6月和上半年公布了33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的空气质量状况。在中国大部分城市空气质量改善的背景下,一些地方的污染指数非但没有下降,反而在上升,令人尴尬。有关地方已经进行了采访和整改,督促他们努力工作,把所有的污染减排措施落实到位。

生态文明建设须落实党政同责

其中,山东省委组织了一个由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省委组织部长、副省长组成的小组,对济南市市长和其他6个城市的市委书记进行了环境访谈;上半年,河南省委书记和省长联合采访了燃气质量排名较低的市县领导,这在环保采访史上是罕见的。按照惯例,国家环保面谈由生态环境部牵头,对象为地级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在省一级,访谈通常由分管副省长或省生态环境厅主持,对象也是市政府负责人。可以说,这次鲁豫环保访谈充分体现了对生态环境问题的高度重视,堪称党和政府生态文明建设责任的生动样本。

生态文明建设须落实党政同责

十八大以来,中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快车道。2015年《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破坏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要求“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成员要承担环境保护的主要责任”,充分体现了“党政共担”的原则。自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抓“关键环节”和“关键人”成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手段。任何地方的党委都要从政治、经济、民生的角度全面看待环境问题,切实负起领导和决策的责任。可以说,“局长亲自关注环保”也应该是标题中应有的意思。

生态文明建设须落实党政同责

不用说,虽然“党政同责”、“一岗两责”已经提出了一段时间,但一些地方党委的主要负责同志仍然习惯于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部委托给政府,他们的亲自规划、主动参与、超前指挥的意识与工作要求和实际需要相距甚远。过去,政府部门对环境问题负责的情况并不少见,但地方党委的主要负责同志中很少有人对环境问题负责。这也导致个别领导干部在抓工作时没有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环保工作与人们的期望存在差距。生态文明建设存在问题,地方党委责无旁贷;地方党委和政府的最高领导人应该更加重视环境治理。实行“党政共担责任”的目的是让地方党政领导共同努力保护环境,从源头上保护生态环境。

生态文明建设须落实党政同责

目前,生态文明建设正在稳步推进,但在一些工作中也存在许多困难。例如,污染防治的治理是爬山法。没有更仔细的部署和更好的协调执行,就难以实现应对目标。我们期待各级党委切实承担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克服困难,督促各方推进污染治理任务的落实,为建设美丽中国做出更大努力。(孙秀燕边肖是《人民日报》经济社会部的工作人员)

生态文明建设须落实党政同责

人民日报(2019年8月6日05版)

(原标题:生态文明建设必须落实党和政府的同等责任(第一线视角))

编者:纪爱玲

标题:生态文明建设须落实党政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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