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下午,河北省沧州市政府办公室召开“2019阳光政务”系列第八次新闻发布会。会议的主题是2019年春季沧州市的传染病防控。

截至3月20日,沧州已报告18种法定传染病6004例。目前没有甲类传染病的报告。乙类传染病报告11种3387例,死亡2例;报告病例前五位是病毒性肝炎、肺结核、梅毒、猩红热和痢疾,占乙类传染病病例的96.1%。共报告7种传染病2617例,无死亡病例。前三名报告的病例是流感、其他感染性腹泻和流行性腮腺炎。上述三种传染病占丙类传染病病例的98.1%。

沧州市卫健委发布春季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情况

1-2月是流感的高发时期。截至2月28日,共报告病例1436例,同比增长70.81%。沧州市两所国家定点医院监测显示,流感样病例占门急诊病例总数的2.42%。沧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流感网络实验室发现,甲型h1n1流感是该市流感病毒的优势毒株,占检出病毒的87.69%;

沧州市卫健委发布春季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情况

近年来,为防患于未然,保障群众健康,在沧州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卫生部门充分发挥了传染病防治主力军的作用,认真履行职责,完善了工作机制,筑起了传染病防治的坚固围墙。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分级实施的传染病防控机制。卫生、教育等部门要建立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的工作机制,重点在学校、托幼机构等人群聚集的场所开展传染病防治工作,确保传染病不发生。

沧州市卫健委发布春季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情况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县两级卫生行政部门把春季传染病防治作为当前卫生工作的重中之重,精心安排、精心组织、精心推进,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向前发展,不断优化防控策略,完善防控计划。要加强监测和分析,及时研究和预警,狠抓关键环节,防止疫情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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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促进跨部门合作。市、县卫生部门加强与教育、工业和信息化、农业和农村、文化、海关、市场监管、广播电视等部门的沟通。,完善跨部门信息通报和联合防控的工作机制。指导教育部门在学校和幼儿园实施各种传染病防治措施。最近,市卫生和卫生委员会安排密集补种麻疹疫苗,以防止学校爆发麻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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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不断加强监测和预警。沧州市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因地制宜开展有针对性的监测工作。国家制定了流感、禽流感、麻疹、手足口病、流行性出血热等重点传染病的监测方案。特别是要做好疫情监测工作,掌握重点传染病的发病趋势、病毒变异和耐药性,及时开展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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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及时有效地治疗疫情。发生疫情时,应根据相关防治方案的要求,迅速开展疫情报告、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追踪、实验室标本采集和检测、患者治疗等工作。对于聚集性疫情,应实施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等“五早”措施,及时应对疫情,有效防止疫情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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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规范医疗发展。各级医疗机构要按照传染病诊疗计划的要求做好医疗救治工作,规范诊疗行为,做到早诊断、早治疗,特别是加强重症病例的医疗救治。每年,对各级医务人员进行培训,以提高他们的诊断和治疗能力。必要时,对重症病例进行集中治疗。成立重点传染病治疗领导小组和专家组,各级医院提前做好药品和物资储备。保证临床治疗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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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加强宣传教育。根据疫情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宣传方案,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在春季广泛开展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大力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努力提高人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的要求,疫情信息发布制度严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随意发布疫情信息。各有关部门密切关注舆论,发现虚假信息和谣言,组织专家及时澄清事实,积极回应社会关注,避免引起群众恐慌,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照片/温)

沧州市卫健委发布春季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情况

编者:纪爱玲、张嘉诚

标题:沧州市卫健委发布春季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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