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检察机关要坚决响应党中央的号召,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事业。他们不仅应该是生态环境的保护者,而且应该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宣传者和实践者。认真贯彻“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重点查处破坏生态环境的典型案件,加大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民生态环境保护的法治意识,做到一案一教一警。”7月10日下午,黑龙江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主持会议,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以“学习实践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帮助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为主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传达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对省检察院如何做好生态文明建设提出要求。
该院检察长强调,要特别重视发挥其职能作用,为生态文明建设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切实增强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落实党中央、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委的决策部署,按照省检察长会议的部署,扎扎实实做好各项检察工作。首先,要依法严惩破坏环境的违法犯罪,不仅是直接破坏环境的普通刑事犯罪,还有破坏环境背后的渎职、滥用职权等腐败犯罪。特别是在依法惩治腐败犯罪和涉黑犯罪时,要深入挖掘犯罪对环境保护造成的危害,在制裁的同时,协调保护和修复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害;第二,要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及时监督案件不变、以罚代刑等行为,及时通报典型案例,警示潜在的环境犯罪。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依法严惩放纵和包庇环境犯罪,依法严肃查处涉嫌徇私舞弊和不移交刑事案件的人员;第三,要充分利用刑事法律和政策的规定,督促有关部门查处因玩忽职守、滥用职权造成环境损害的犯罪行为;第四,要畅通公益损害和诉讼违法行为的举报渠道,积极受理环境损害和诉讼违法行为的举报,认真做好线索筛选和移交工作,及时对严重危害公共利益的环境污染提起公益诉讼,依法处理党和政府关注、黑龙江人民强烈反映的典型环境损害案件,为建设“两个金山银山”做出贡献。(记者韩冰)
编者:张嘉诚
标题:发挥职能为生态文明建设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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