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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9日晚发布消息称,近日,包括中国证监会在内的8个中央单位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相关市场主体监管信息共享、完善科技板块注册制度试点中违规行为联合惩戒机制的意见》。《意见》确立了11项针对不诚实行为的联合纪律措施,失信者将面临“限制旅行和限制飞行”、限制获得荣誉称号或奖励以及限制申请财政资金等纪律措施。
这八个中央单位包括: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民用航空空局和中国铁路集团公司。
什么是非法和不可信的行为和对象
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意见》将对证监会在申请首次公开发行(IPO)、再融资和持续信息披露等各方面构成犯罪的行政处罚、市场禁入、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违法不可信行为进行处罚。发行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报送或披露文件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执行合伙人、相关中介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和签署相关文件的从业人员,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有法律责任的,列为共同惩戒对象。
意见中规定了哪些纪律措施
针对上述失信联合惩戒目标,相关部门依法实施了11项失信联合惩戒措施:
1.构成上述犯罪的,依法判处刑罚,执行期不满五年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限制国有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和监事;已经担任相关职务的,应当依法提出不再担任相关职务的意见(SASAC)。
3.限制担任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险专业机构、保险经纪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分支机构的负责人,保险公估机构的董事长、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担任相关职务的,应当依法(银监会)提出不再担任相关职务的意见。
4.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考不诚信信息,分支机构负责人的职位审批或备案。
5.严格审查有失信记录的相关主体申请证券、基金和期货从业资格的情况,特别关注已成为证券、基金和期货从业人员的相关主体(证监会)。
6、在实施政府资助项目安排等投资领域优惠政策时,采取严格审查,或减少支持,或不予支持等限制性措施(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
7.对于在首次公开发行和再融资申请过程中违规发行股票的公司负责人,以及被发现构成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上市公司负责人,限于在一定时间内乘坐列车的高级座位,包括列车软卧、动车组列车的所有座位,以及其他动车组列车(中铁集团)的一等以上座位。
8.鉴于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被罚款、逾期未缴罚款或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履行公开承诺,适用《关于适当限制部分严重不可信赖人乘坐空民航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关于适当限制部分严重不可信赖人乘坐列车推进一定期限内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
9.上述人员及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合伙人在进行行政许可审查时,依法受到限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银监会)。
10.上述人员及其企业作为法定代表人和合伙人,将不被授予相关荣誉称号或奖励,已授予的将被撤销(SASAC、市场监管总局、银监会等)。)。
11.对有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作为重点监管对象,要加强日常监管,增加随机抽样的比例和频次,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市场监管和行业监管)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评论说,对不诚实行为的联合处罚方法非常丰富,最后一种方法应该侧重于对不可信主体的监督,这将有助于开创一个有针对性的监督、精确监督、严格监督、渗透监督和信用监督的新时代。
如何查询非法和不可信的信息
通过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自助查询和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的调查,获取上述市场主体的公共信用信息;
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信用信息中心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自助查询和合作查询,获取上述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
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自助查询、企业信息协议交换等。,获取相关企业信息。
联合纪律措施释放出严格的监督信号
刘俊海表示,对相关市场主体实施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的试点,向资本市场各方发出了一个明确的信号,即虽然目前企业的业绩不符合具体要求,但企业必须实话实说,及时、公平、合法、有效地披露投资者所需的各种相关信息,不得欺诈投资者。
该政策的出台体现了鼓励浑浊促清洁、惩恶扬善的政策理念,也有助于增加失信成本、减少失信收益,使不值得信赖的企业难以在科技板块站稳脚跟,同时也鼓励诚信企业脱颖而出,得到投资者的支持。因此,这意味着上市公司的科技板在未来应该谨慎和自律,被明智和斯奇,并遵循良好的选择。
中国证监会继续加强诚信建设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证监会一贯高度重视并不断加强诚信建设,促进资本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1月25日,中国证监会表示,自2015年签署《上市公司违法违规相关责任主体联合纪律处分合作备忘录》以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共推送违法不可信信息10530条,违规者付出了沉重代价,实现了违法不可信高成本与社会治理高效率的有机统一。
5月10日,中国证监会在报告2018年证券和期货市场的诚信时表示,2018年有2333人有违法和失信记录。其中,上市公司相关人员(包括上市公司董、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个人投资者、上市公司并购交易对手董、上市公司董)占主体,占56%。
从违规和不可信行为来看,信息披露违规和不可信行为仍居首位,占50.1%,内控管理违规和不可信行为占18.4%,经营活动违规和不可信行为占16.4%,市场交易违规和不可信行为占13.8%,其他违规和不可信行为占1.3%。上市公司责任主体的主要违法违规行为是非法信息披露。
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最近发布了6月份新增失信联合惩戒目标的公示和公告说明。在公开的失信联合纪律处分名单中,中国证监会提供了9人,包括杨扬、向红梅、、龙宇文、黄千平、蔡伟强、许、、杜。
文件显示,有9人逾期未缴纳证券期货行政罚款和罚金,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未能履行公开承诺,这将限制列车高级座位(包括列车软卧、G-head动车组列车所有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座位以上座位)和民用aviation/きだよ 0。许多不诚实的人被中国证监会给予行政处罚。
科技委员会的新规定也对不诚实行为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这一事实已经引起了广泛的关注。
《科技板块首次公开发行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第七十九条规定,中国证监会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发行人和其他相关市场主体监管信息的共享,完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建立科学技术局和试点注册制度的实施意见》第19条也表明,应将发行人、相关中介机构和责任人的信用记录纳入国家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加强监管信息共享,完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谈到引入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刘俊海指出,中国证监会与其他监管部门在监管方面形成了合力,按照政策安排,与其他相关部门共同打造了信息共享、快速高效、无缝衔接、有机衔接的信用监管合作机制。这也开启了科技板块信贷监管的新时代。在他看来,仅仅依靠罚款是不够的。除了民事赔偿之外,法律还有第四颗牙齿,那就是信用制裁。
因此,该政策对上市公司具有激励和提神的作用,对公众投资者具有提振投资信心的安心作用,为监管部门创新监管手段,丰富监管工具箱中的监管工具。对于合作治理,还有一个额外的信用监管平台。因此,这对推进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早日把资本市场建成国家财富中心,遏制资本市场严重失信行为,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银河证券(Galaxy Securities)首席经济学家刘枫建议,监管信息和惩罚机制也应延伸至与市场实体相关的市场参与者,如关联方、代理持有人、间接知情人和其他投资实体。
标题:联合惩戒违法失信者!护航科创板 证监会等8家中央单位联手出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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