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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7月12日电(记者赵占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12日表示,要因地制宜推进住房货币化改革。在商品房存量不足、房价上涨压力较大的地方,要有针对性地及时调整棚改安置房政策,采用新的棚改安置房;凡有大量商品住房库存的地方,可以继续推进住房货币化改革。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强调,一直以来,棚改是通过实物安置和货币补偿相结合的方式实施的,这是棚户区居民自愿选择的。自2015年以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引导各地因地制宜实施住房货币化安置改革。商品房存量大、消化周期长的市县应完善政策措施,引导房改居民选择货币化安置方式,既促进房地产去库存化,又避免重复建设。
但是,自2016年以来,在一些地方,当房地产市场发生变化,商品房存量较低时,政策没有及时调整和完善,住房改革货币化安置比例仍然偏高。为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敦促商品房存量不足、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市县及时调整房改安置政策,对安置用房采取新房改的方式。
2017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下发文件,要求商品房消化周期不到15个月的市县控制棚户货币化安置比例,增加新的安置用房。对于商品房存量不足、房价上涨压力较大的地方,仍主要采用2018年新开放的货币化棚改项目,不支持国家开发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的棚改专项贷款。
除了为适应当地条件而对工棚进行货币化安置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明确表示,下一步工棚改革工作还应根据法律法规控制工棚改革的成本。严禁花钱和非法花钱;为进一步合理界定和把握棚改的范围和标准,各地要坚持量力而行的原则,不搞一刀切,不分层次设点,不盲目举债摆摊,进一步合理界定和把握棚改的标准和范围,重点解决旧城棚户区和国有工矿区、林区、垦区棚户区改造的重点问题。
从2008年到2017年,全国共开展了3896万套棚改,约有1亿人“走出棚子,走进大楼”。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表示,工棚改造总体进展顺利。今年1-6月,全国共启动棚户区改造363万套,占今年目标任务的62.5%。
《人民日报》(2018年7月13日,第19版)
标题:因地制宜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 该给钱给钱 该给房给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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