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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近日公布今年1-9月全国水环境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全国地表水环境总体质量有所改善,一、三类水体比例达到75.0%,同比增长2.6个百分点;劣ⅴ类水体比例为3.4%,同比下降1.9个百分点。与2018年同期相比,部分省(区、市)有了很大改善,但水污染防治工作不平衡和不协调的问题依然突出,部分地区水环境达标形势依然严峻。

前九月全国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

天津、内蒙古、黑龙江、江苏等四省(区、市)一、三类水体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以上;在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吉林等五省(市),劣ⅴ类水体比例下降5个百分点以上。然而,广东、山西、湖北三省ⅰ-ⅲ类断面的比例和辽宁、山西、吉林、广东、福建、黑龙江五省ⅴ类断面的比例都面临着完成年度任务的巨大压力。

前九月全国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

根据我国下伏型国家控制断面的情况,我国下伏型国家控制断面有72个。次V型断面较多的省份分别是山西13个、辽宁11个、广东10个和河北8个。四省的次V型断面总数约占全国总数的60%。

前九月全国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

在《长江保护与恢复行动计划》中涉及消除劣ⅴ类国家控制断面任务的12个断面中,1-9月平均水质劣ⅴ类的断面有3个,即湖北十堰的神定河口和四河河口,云南昆明的通县大桥。其中,湖北省十堰市两个断面的水质有了较大程度的改善,自6月份以来,四河口断面水质类别持续稳定在ⅲ-ⅳ类;9月,深圳湾河口段水质也提高到ⅴ类

前九月全国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

在《渤海综合治理行动计划》涉及的10个国家控制入海河流劣ⅴ类断面中,有两个断面的1-9月平均水质为劣ⅴ类,即天津万家港和辽宁省营口市鹰盖公路。其中,上半年天津万佳码头断面不如V,但近期有改善趋势;今年前8个月辽宁省营口市营盖公路段水质持续劣于ⅴ类,9月份水质改善至ⅳ类,但氨氮指标仍超标2.3倍,总磷指标仍超标0.5倍。

前九月全国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

生态环境部将围绕突出问题,督促水环境标准落后地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促进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记者闫江泽)

《人民日报》(2019年11月4日,第14版)

编者:王瑞静

标题:前九月全国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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