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首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将现行法律中的“生活垃圾污染环境防治”从一节提升为一章,明确规定“国家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自7月1日起,《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强制垃圾分类在上海得到广泛实施。北京、江苏、广州、深圳等地也开始制定和修改相关的地方性法规。不难感觉到,中国的垃圾分类正被纳入法治框架。
垃圾分类全覆盖的紧迫性
垃圾围城是困扰当今中国城市管理的一大难题。如果填埋场占地、垃圾渗滤液造成的长期污染和周围公众对垃圾焚烧厂的抵制之间的矛盾得不到解决,将会导致更严重的问题。
要解决垃圾围城问题,首先必须做好垃圾分类工作,一方面实现垃圾的回收和减量化;另一方面,它可以有效地防止有害废物处理不当,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每个人都参与垃圾分类,每个人都能正确分类垃圾,这是解决城市垃圾困境的关键。垃圾分类是一个基本的民生问题,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应有之义,是一件好事,也是一件大事。
从这些年的实践来看,迫切需要进行垃圾分类,逐步实现全覆盖,这是大势所趋。然而,要使垃圾分类成为一种公共习惯,仍有许多工作要做。例如,有一个例子可以解释这个问题:杭州海底捞绍兴路店的垃圾分类不规范,保洁和运输人员多次指出并建议整改,但该店始终无动于衷。当地城管局限期整改后,否则,这里的垃圾分类立即生效。
从日本和其他国家的经验来看,好习惯是可以培养和形成的。当然,良好习惯的形成往往需要一个过程。
鼓励和引导的法宝不可丢失
宣传思想政治工作是我们党工作的传家宝。在大力推进垃圾分类的同时,不应该失去鼓励和引导的法宝。
生活垃圾分类多年来一直受到鼓励和引导,但效果不佳的原因与垃圾分类的广泛宣传和引导有关。近年来,随着环保理念的普及,绝大多数公众知道垃圾应该分类,并有参与的愿望,但他们往往不知道如何分类和放在哪里。例如,在一项调查中,一半人认为干蘑菇是干垃圾,而另一半人认为它们是湿垃圾,而垃圾的分类仍处于“猜测”状态。为了解决公共垃圾分类参与度低、分类准确率低的问题,有必要改进垃圾分类的引导和鼓励方式,努力刺绣和提供贴心服务。
——制定统一的垃圾分类方法、投放方式、收集和处理流程,并以公众爱听的方式进行宣传。目前,垃圾分类的种类和标准不一致,回收箱的形状和标志也不一致,要求也不一致,所以公众从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时可能不知道该怎么办。为了提高垃圾分类的准确性,有必要降低分类和运送的难度,使垃圾分类简单易行,并使全国公众能够正确分类和运送垃圾。
——引入多种垃圾分类激励和奖励措施,供公众选择,方便公众参与。例如,在超级市场和大卖场,建立了包装材料如玻璃瓶和废弃电子产品的回收系统,回收的材料转化为货款。当公众去购买酱油、醋等小商品时,他们会很方便地把垃圾带到超市,这样不仅完成了垃圾的分类回收,还节省了费用。为什么不是公众?这也是垃圾分类做得好的国家的成功经验。例如,江苏扬州、句容等地推出了“垃圾分类”数据平台,市民可以利用垃圾分类点交换日常生活用品;广东东莞将回收的厨余垃圾转化为有机肥料,并提供给公众免费养花等等。这些都被证明是提高公共垃圾分类积极性的好方法。
——通过一定的渠道,告诉公众每天被公众丢弃的垃圾数量、造成的环境负担以及垃圾分类的好处。让公众了解他们对环境保护的贡献,让他们对建设清洁文明城市有成就感和荣誉感,了解还有哪些不足之处,让公众对垃圾分类有更客观的认识,从而建立共识。还可以开展多种形式的互动交流活动,推广好的经验和好的做法,使最难推广的垃圾分类成为每个公众的习惯行为和自觉行动。(何振,东南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研究所特别研究员)
编辑:张静文
标题:让垃圾分类变为公众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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