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江西段环境资源法院近日在瑞昌市人民法院正式成立。据悉,该法院是一个跨行政区域的环境资源专门法院,将对九江市所属瑞昌市、柴桑区、旬阳区、濉溪区、湖口县、彭泽县的长江江西段环境资源案件实行集中管辖,以统一司法理念和标准。
长江干流江西段环境资源法院将围绕污染防治、绿色发展和生态修复等重点任务,认真履行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为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和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同时,法院将充分配备强大的审判力量,在审判程序、审判方式、生态恢复等方面探索新路,为法院的环境审判工作积累经验。(记者魏本茂)
《人民日报》(2019年7月8日,第13版)
编辑:张静文
标题:长江干流江西段环境资源法庭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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