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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12月20日电(记者徐蓓蓓)财政部今天公布了11月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和债务余额情况。

数据显示,2018年11月,全国共发行地方政府债券459亿元。其中,发行普通债券270亿元,特种债券189亿元。根据发行目的,新发行债券42亿元(全部为新发行的普通债券),发行置换债券和再融资债券417亿元(用于偿还部分地方政府到期债券本金,下同)。

财政部:截至11月末地方政府 债务余额控制在人大批准限额内

1月至11月,全国共发行地方政府债券41014亿元。其中,发行普通债券21913亿元,特种债券19101亿元。定向发行新债21232亿元,发行替代债券和再融资债券19782亿元。在新发行的债券中,新发行的一般债券为8025亿元,占当年新发行的一般债券限额8300亿元的97%;新增特种债券13207亿元,占当年新增特种债券限额13500亿元的98%。2018年1月至11月,地方政府债券平均发行期限为6.1年,其中普通债券6.1年,特别债券6年;平均利率为3.9%,其中普通债券为3.89%,特别债券为3.9%。

财政部:截至11月末地方政府 债务余额控制在人大批准限额内

经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18年全国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209974.30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为123789.22亿元,特殊债务限额为86185.08亿元。

财政部:截至11月末地方政府 债务余额控制在人大批准限额内

截至2018年11月底,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182903亿元,控制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限额内。其中,一般债务10861.6亿元,特殊债务74287亿元;国债180338亿元,非国债2565亿元。地方政府债券平均剩余期限为4.5年,其中普通债券为4.4年,特别债券为4.6年;平均利率为3.51%,其中普通债券为3.49%,特别债券为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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