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完善固体废物处理收费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提出,要实行分类垃圾和混合垃圾差别计量收费政策,鼓励居民自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
到2020年底,实现所有已建立的城镇收费系统的全面覆盖
根据通知,有关部门将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扩大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的覆盖面。到2020年底,各市县(市、区)将全面建立覆盖所有建制镇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市县政府有权设定生活垃圾处理费的价格。市县应当按照成本补偿和合理利润的原则,按照规定程序适时调整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
在现有收费方式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垃圾处理收费模式。地方政府可以委托税务机关、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企业、金融机构、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收集垃圾。委托方与被委托方签订书面委托协议,明确相关事宜和收费标准。
生活垃圾处理费政策应考虑社会尤其是低收入群体的承受能力,完善并实施针对低收入群体的减费政策。
对分类垃圾和混合垃圾实行差别化计量和收费政策
山西省按照污染者付费、保护者节约、受益的原则,积极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模式改革。
《通知》规定,在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的基础上,对非居民用户和符合条件的居民用户实行分类垃圾和混合垃圾差别收费政策。分类垃圾应当计量收费,收费标准按照低于混合垃圾收费标准的原则制定。通过差别化收费政策,鼓励用户按照“减量化、化学化、无害化”的原则,自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促进垃圾源头减量和可再生资源循环利用。
如果分类垃圾收费尚未实施,全省城市混合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收费方式应统一,按月收取,以简便、有效、易操作、便于收费统计和标准比较为原则。也就是说,居民由家庭来评估;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校、医院、部队、厂矿、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按实际产生的生活垃圾量进行评估;商业商店(网点)和其他商业建筑按营业面积评估;酒店和酒店是按床位评估的;乘用车按座椅评估;根据厨房垃圾的实际数量;其他产生城市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已按定额或计量进行了考核。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费由村民自行管理
根据通知,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费由村民自行管理,不在政府定价范围内,由县(市、区)政府协调实施。
鼓励各县(市、区)探索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支付制度,综合考虑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成本、农民承受能力和财政补贴等因素,合理确定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完善财政补贴与农民支付的合理分享机制,探索建立相应的支付制度,促进农村环境改善。
危险废物处置费用取决于市场调整后的价格
山西省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已经放开,并实行了市场调节价。根据通知,行业主管部门应积极培养和加强危险废物处置机构的市场参与者,促进市场竞争。引导市场主体按照补偿危险废物收集、运输、储存和处置成本、获取合理利润的原则,科学制定收费标准。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处置机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危险废物进行全过程严格管理。在确保对危险废物收集、运输、贮存和处置全过程监控和违法违规行为可追溯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确定处置费用标准,并通过合同明确责任,提供合格服务。(记者高刚栓)
编辑:计然
标题:垃圾不分类 或将多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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