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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于11月7日下午由荆州市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10.24”长江大学学生救助了事件现场的调查情况。 “荆州市八凌打捞有限企业”的陈波行为已经构成敲诈勒索,目前公安机关依法拘留治安,拘留时间为15天,并处罚金1000元。
根据央视情报和当地“荆州情报网”,调查结果分为两部分。 部分是事故现场的调查。 结论:第一,不存在“见死不救”的情况。 第二,荆州市公安局110服务台接警及时,荆州海事局、市消防支队及时赶到现场,实施了积极的救援行动。
第三,打捞船当时有4艘,施救船头是陈选德和陈恒云。 拖船是王守海,圣德义。
最重要的是荆州市八凌打捞有限企业的情况通报。 该企业于2008年6月注册,并在工商部门注册,但未交税。 这家企业的第一种经营模式是陈波通常印一点名片,发给长江一带失踪落水者周围的人,通知一点。 只要给他提供一点消息,就会收到50-100元的新闻费。 价格不合之前,他们通常不开工。 被打捞的尸体12000元,未被打捞的尸体也要付6000元。 他们通常支付楼上打捞业务的船负责人1700元以上,不打捞尸体支付800元。 陈波把情况通报陈兴,陈兴负责和这些渔民再分割。 通常剩下的钱陈波得30%,法人代表夏兵得70%。
现在的调查组报告说这家企业没有参与黑恶劣犯罪的情况。 但是陈波在1990年因强盗接受劳动教育已经三年了,之后没有发现新的违法记录。 从工商登记来看,这家企业已经注册,但注册的经营范围是打捞沉船和沉淀物,是否有打捞尸体的资格还需要法律上的认定。 目前还没有发现这家企业有暴力垄断行为。
陈波的行为已经成为敲诈勒索,他除了收取打捞费用外,还在学生立场薄弱的情况下向教师和学生索取额外的300元烟、矿泉水钱。 让这些老师去买烟和矿泉水,直到买了才开工。 这中间迟到了半个小时。 这种行为已经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构成敲诈勒索。
现在公安机关依法拘留治安,拘留时间为15天,被罚款1000元。
调查组得到的一些结论复印件具体如下:
标题:【时讯】"天价捞尸"调查情况:陈波涉敲诈勒索 已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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