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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证生活垃圾的“强制分类”,除了硬件设施和系统设计的跟进外,公众的环保意识和参与热情也是关键因素。要对垃圾进行有效分类,前提是接受垃圾分类的概念,掌握垃圾分类的基本知识,进而初步养成垃圾分类的行为习惯。无论是知识的获得、技能的获得还是意识习惯的形成,都需要有效的环境教育。如果说教育是文明的基础,那么环境教育就是生态文明的基础。在这方面,环境教育必须优先促进废物分类。
必须有多代理协作
环境教育需要多方的共同努力,不仅需要政府的主导,还需要多主体的协同治理。
说到环境教育,人们往往想当然地认为这是环保部门的任务。事实上,环境保护部门很难在各级开展环境教育,如党政领导干部、企业负责人、中小学生和公众。环境教育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涉及各行各业。要充分调动各部门的协同作用,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和分工,齐心协力,而不是靠一个机构唱独角戏。与此同时,我们应该充分发挥企业和非营利组织在环境教育中的作用。例如,日本的《促进环境热情和促进环境教育法》要求政府通过财政和税收制度促进环境教育,以促进公民和社会团体的参与。除了使用说明和保质期,日本产品还有详细的垃圾分类和处理说明。鼓励和引导公众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积极参与前端分类。
“全民总动员”
环境教育需要全民教育,不仅要从“娃娃”做起,还要从“全民总动员”做起。
学校是环境教育的主阵地,青少年是环境教育的关键群体。教育应该影响学生、家长和社会。在日本,垃圾分类规则极其复杂,但大多数日本人都很了解这些规则,并付诸实践。除了法律的约束,它还来自从幼儿园开始的环保教育。据了解,日本已将废物分类和回收等环保知识纳入中小学教科书,并要求作为基本常识进行教学。在这种熏陶下,形成了一个基本的理念,那就是“不要在公共场所乱扔私人垃圾,把自己的垃圾带回家。”
全民教育体系不仅包括学校教育,还包括社区教育、企业和机构教育、社区组织教育、大众媒体教育和家庭教育。因此,环境教育除了注重学校教育外,还应以非学校教育为基础。
事实上,许多国家和地区的环境教育模式已经从完全依赖学校转变为注重教育学科的整合,逐步形成了分工合作的有效教育网络。在中国,不仅鼓励人们树立“回收”和“废物再利用”的观念,而且非常重视志愿者队伍的建立。目前,两万多名环保志愿者长期活跃在居民区,资源回收站遍布包道。在过去十年中,垃圾收集量从3%增加到40%以上。
在欧洲,比利时注重利用公共教育和媒体渠道大力推广节能知识。调查显示,约95%的比利时家庭会自觉按规定对垃圾进行分类,生活垃圾回收率居世界前列。与此同时,环境教育已经逐渐从书本转变为活动,从教室转变为现实生活。
在日本东京,大型体育场通常建在大型垃圾处理厂附近。垃圾处理厂在焚烧垃圾发电时会产生一些余热,可用于体育场的浴室和游泳池。通过这种方法,人们可以了解垃圾处理和回收对人和环境的积极影响,大大增强环境教育的效果。
我们的环境教育也需要从封闭走向开放,进一步构建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相结合的综合教育网络,让更多的人成为环境教育的实践者、宣传员和监督者,让生态环境保护的知识和理念深入人心,成为自觉行动。
强化“硬指数”约束
环境教育需要立法保障,立法保障不仅强调“应该”,而且有“硬性指标”。
现行《环境保护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环境保护的宣传普及,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将环境保护知识纳入学校教育,媒体应当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舆论监督环境违法行为。这些法律法规强调“应该”,没有具体的要求,这就不可避免地使环境教育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流于表面。对此,有人将其概括为“提相关文件、点击会议、谈论领导人讲话”、“猜测”重要活动、“热门”口号,明显处于“模糊弱化”状态。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一些外国的做法值得借鉴。其中,一条主线是通过完善的立法和严格的执法来推动环境教育形成势头。
例如,美国早在20世纪70年代就率先制定了世界上第一部环境教育法,为环境教育的有效实施提供了基础和保障。1990年,美国重新颁布法律,对环境教育政策和措施作出更详细的规定。
实践证明,环境教育立法可以将宣传要求转化为规范性规定,并确保环境教育的长期、全面和系统发展。在新的时代,我们有必要考虑通过立法来规范资金投入、组织实施、社会参与和绩效评估,以进一步提高环境教育的法律地位,使环境教育更加大胆和有效。(边肖: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张慧红)
编辑:计然
标题:推广垃圾分类要全民总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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