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创新和互联网催生了电子商务这一流通领域的新形式,也造就了一批新的流通企业。电子商务作为流通企业能创造价值吗?如果是,如何创造价值?
根据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劳动具有二重性,具体劳动创造使用价值,抽象劳动创造价值。在创业和发展的过程中,电子商务工作者不断地投入“大脑、肌肉、神经、手等的生产成本。”通过运输、储存、包装等环节进入流通过程。虽然这些流通商品的预付价值没有增加,但“新劳动——物化劳动和活劳动”已经增加,为它们增加了新的价值。而且,“一切有附加值的劳动也将增加剩余价值”。
毫无疑问,电子商务工作者创造了附加值。现在的问题是,这种附加值的价值远远没有反映出电子商务创造的巨大财富。通过对现实生活的观察可以发现,电子商务工作者不仅为流通商品增加了价值和剩余价值,而且通过创新劳动创造了一系列电子商务的新产品和服务。这些创新的产品和服务承载了人类流通领域以前不存在或部分不存在的新的质量使用价值和超额剩余价值,深化了流通与生产的交融程度。例如,阿里巴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创建的蚂蚁金服和支付宝直接服务于数亿实名用户。以阿里巴巴为代表的电子商务也推动了“诚信”这一系统性、实用性和可验证性的无形产品的发展,使其成为“电子商务的灵魂”,不断释放推动电子商务发展的软实力。
根据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重复劳动创造的价值是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然而,由于创新成果的独特稀缺性,它不能形成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其超常价值是由创新工作者发现、发明和创造人类尚未或部分尚未实现的新的质量使用价值时的个人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因此,电子商务创造新的质量使用价值所需的个人必要劳动时间,承载着它所创造的所有非凡价值,而这些价值在上述人类流通领域中尚未存在或部分存在。
不仅如此,创新工人创造新的使用价值的个人必要劳动时间也规定了超常价值所包含的价值是超大的。这是因为发现、发明和创造人类不具备或部分不具备的新材料的使用价值的难度、复杂性和风险极大地增加了创新劳动的难度和强度,并使创新劳动者付出比重复劳动者更多的劳动,特别是复杂的脑力劳动,从而创造出更多的价值。这也是因为创新劳动力比重复劳动力具有更高的价值。马克思在研究重复劳动中复杂劳动与简单劳动的关系时,精辟地指出,复杂劳动“比普通劳动需要更高的教育成本,其生产需要更多的劳动时间,因而具有更高的价值”和“在同样长的时间内物化为更多的价值”。因此,在同样长的时间内,从事比一般复杂劳动更复杂、更先进的创新劳动的劳动力将比重复劳动的劳动力更有价值。这就决定了它的非凡价值包含着巨大的价值。(赵培兴边肖,中共黑龙江省委党史研究室原主任、研究员)
编者:刘琼
标题:新知新觉:电商的劳动创造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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