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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沧州市委外事宣传局4月7日消息,为进一步发展便民服务,根据河北省公安机关的统一部署,沧州将结合本地实际,扩大七项惠民民生新举措。
首先,简单的交通事故可以自己处理。对于事实无争议且车辆可以移动的轻微道路交通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使用从手机下载的事故电子处理应用程序(由交通管理和保险部门共同开发的软件),根据提示获取必要的证据后,自行撤离现场,然后前往事故发生地的理赔中心,无需报警。沧州将在年底前全面实施。
第二,司机独立申请考试科目。驾驶员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电话、业务窗口等方式申请考试科目,实现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的自主选择。
第三,驾驶员科目2和科目3考试可以通过一次预约自由选择。科目2(场馆驾驶技能)和科目3(道路驾驶技能)通过一次性预约进行测试,科目2和科目3独立选择。在过去,司机的考试过程是一个接一个地进行的,只有通过了科目二的考试,他才能参加科目三的考试。该措施实施后,可以同时保留两门科目,科目2和科目3的考试顺序可以独立选择。
第四,司机将更换他的驾照,车主将通过短信检查汽车。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上注册的驾驶员和车主,可以自动接收到关键换发驾驶证、关键提交驾驶员身体状况证明和关键检查机动车的短信提示。
五是县交警大队自助查询打印“机动车驾驶员安全驾驶信息记录”。对于需要《机动车驾驶员安全驾驶信息记录》的驾驶员,可以到县级公安交警大队自行查询打印。
第六,进一步缩短机动车号牌办理时限。车牌丢失、遗失或损坏的机动车(不含大型车辆)将从区、市5个工作日缩短为当天完成,县(市)2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七,进一步缩短撤销甲板车辆非法信息的期限。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机动车登记地在受理期间撤销违法信息后,如果车辆类型和外观特征明显不一致或者车辆轨迹明显矛盾,自受理之日起将从5个工作日缩短至3个工作日。(曹俊平)
编者:刘琼
标题:沧州交警出台七项惠民新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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