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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上海,2月24日-上海信用信息收集和使用的方法,已经尝试了半年,即将成为积极的。市政府办公室24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征集和使用管理办法》将于3月1日起施行。那些因严重不诚实而被列入“黑名单”的人将被禁止进入市场或被依法强制退出市场。
据报道,《办法》明确界定了公共信用信息的范围,分为基本信息、不可信信息和其他信息三类。基本信息包括能够识别信息主体身份的信息和相关资格信息。不诚实的信息包括未缴税和行政处罚等信息。其他信息包括表彰奖励、志愿服务、慈善捐赠信息、司法机关提供的信息以及拖欠公用事业费的信息。
本办法促进和规范信用信息的使用。在同等条件下,信用状况良好的个人和单位可获得简化手续、优先办理等便利,或被列为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政策支持活动的优先对象。对信用状况不佳的单位,依法“取消已享受的行政便利措施”和“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服务和国有土地出让”;对于不值得信任的个人,也可以依法“限制其作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办法》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建立严重失信的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名单,并依法采取市场禁入或者市场强制退出等措施。(李毅)
编者:刘琼
标题: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办法下月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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