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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宇梦
备受关注的中国特色证券代表人诉讼制度再次取得突破。7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同一天,中国证监会和投资服务中心相关的具体政策文件也陆续出台。
8月1日,是新证券法正式实施的五个月。回顾这一时期,资本市场的法治生态环境已经悄然发生了变化:今年3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了数量不确定的五羊债券纠纷申请。代表诉讼,并为募集债券的自然人投资者发布登记公告;4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依法解决集团证券侵权民事纠纷程序指引》,提出了系统解决集团证券民事纠纷的方案;5月,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包括成兴股份在内的四家上市公司的证券纠纷代表人发布了诉讼登记公告;7月,CSI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在上海召开证券代表诉讼座谈会,听取保险机构特别代表对诉讼工作的意见和建议……1.6亿以上a股投资者权益保护在逐步改善的法律环境中掀开了新的篇章。
“投资者是资本市场发展的基础。尊重投资者、敬畏投资者、保护投资者是资本市场以人为本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也是证券监管部门的根本监管使命。”中国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在今年“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上的讲话,不仅把投资者保护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也让1.6亿多a股市场“粉丝”感受到了“阳光”的温暖,这是资本市场“大保险”理念的形成和“通过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工作保护投资者权益”的强调。
中国拥有世界上最大、最活跃的投资群体,投资者超过1.6亿,其中95%以上是中小投资者。投资者作为维护整个生态运行的基石,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
近年来,监管部门始终把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培育投资者保护理念、制度建设、机制优化和平台建设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
作者认为,尽管在投资者保护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今年正在发生“质的飞跃”。
一方面,今年3月1日实施的新证券法不仅设立了专门的一章来规定投资者保护制度,同时,其明确的证券集体诉讼制度也为今后的保险工作奠定了“基础”。可以说,它率先在立法层面为投资者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另一方面,作为国务院金融稳定协调合作的重要机构,今年,金融委围绕资本市场发出了四个声音,都指向了资本市场的欺诈和欺诈。
在我看来,金融委员会在关注资本市场和投资者保护方面是如此频繁和高调。这背后有两个潜台词:第一,未来监管机构将加大对最有可能让投资者“天上掉馅饼”的领域的调查和处罚力度;二是进一步释放保护投资者的决心,增强中长期投资a股的信心。
笔者认为,随着监管当局进一步强化“大保险”理念,投资者保护工作将不可避免地嵌入未来资本市场的各项基础制度建设之中。只有基础体系更加完善,a股的优胜劣汰才能进一步加快;只有当投资环境更加开放、公平和公正时,股票市场的“磁铁”效应才能进一步吸引投资者。这也是“大保险”概念在资本市场的最好体现。
标题:“大投保”开启逾1.6亿A股投资者保护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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