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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3月14日电(记者李红梅)3月13日,国家医疗保险局公布了《2019年全国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征求公众意见。根据意见稿,新版《医疗保险常规用药目录》将于6月公布,目录中所有药品的调整将于9月完成。
药品目录的调整涉及西药、中成药和中药饮片三个方面,包括药品进口和药品出口两个内容。优先考虑国家基本药物、治疗癌症和罕见病等重大疾病的药物、治疗慢性病的药物、治疗儿童的药物和治疗急救的药物。
传输分为两种方式:常规访问和协商访问。如果价格(成本)等于或低于药品目录中现有品种,可以通过常规方式纳入目录。价格较高或对医疗保险基金影响较大的专利专有药物,应协商承认。
药品目录的调整分为五个阶段:准备、审核、定期访问目录的发布、协商和协商访问目录的发布。6月,发布了新版药品清单,并宣布了有待谈判的药品清单。经协商一致的药品应列入药品目录,并确定全国统一的医疗保险支付标准和管理政策。8月,国家医疗保险局发布文件,将谈判成功的药品纳入药品目录,同时明确管理和实施要求。
公众可以在3月26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提出他们的意见。
人民日报(2019年3月15日04版)
标题: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新一轮调整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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