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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实体经济是金融的天职,也是防范金融风险的根本措施。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第六次会议近日强调,要把握风险处置的力度和节奏,坚持防范和化解风险,促进高质量发展。
要稳定金融,就必须使金融服务对实体经济切实可行,并确保金融服务实体不被“抛弃”。金融管理部门要把服务实体经济作为金融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更多的金融资源配置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更好地满足实体经济多样化的金融需求。目前,我们应该特别支持制造业和私营企业的发展。为有发展潜力但暂时存在财务困难的企业提供良好的融资服务;要主动充当金融服务企业的“智囊团”,充分发挥信息沟通功能,做好双方对接工作;要遵循金融的客观规律,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创新服务手段和方法,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质量和效率。
要稳定金融,金融机构应该发挥重要作用。长期以来,我国的金融体系趋向于“脱离实际”,存在一些问题,如金融体系内部的资金转移或过度流向房地产市场。金融资源的低效流动进一步提高了实体经济的融资成本,导致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也有一些商业银行由于内部风险管理和控制的要求而不愿和害怕放贷。甚至为了隔离风险,他们采取“一刀切”的方式切断对某些行业的贷款,直接导致企业资金链的断裂。
金融机构要以服务实体经济为主线,着眼本地发展,积极开发适合本地企业和本地需求的金融产品,推动业务和产品不断创新;要按照监管要求尽快调整风险控制指标,完善内部激励机制,鼓励基层一线员工为民营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服务,不要盲目停止放贷和切断贷款;有条件的金融机构应充分利用金融科技发展成果,降低信贷成本,控制融资风险,扩大金融服务覆盖面,为实体经济“持续”服务。(鲁珉)
[我想纠正错误]主编:范玉萌
标题:确保金融服务实体“不掉线”“不断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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