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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江苏省发布意见,深化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努力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全过程的透明和规范化,不断提高公共资源利用效率,维护企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
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的信息披露涵盖五个环节:决策、实施、管理、服务和结果。社会关注度高、公有制和公益性强、对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有直接、广泛、重要影响的公共资源配置事项被纳入主动公开目录,并依法及时公开,实现全过程公开,不留痕迹。
目前,江苏省围绕七个重点领域深化信息披露。
在住房保障领域,主要披露城市保障性住房项目规划建设方案、年度建设计划、建设计划完成情况、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以及保障性住房的分配政策、分配对象、分配房屋、分配程序、分配流程和分配结果。
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主要披露土地供应计划、交易信息、绩效和变化情况。
在矿业权转让领域,主要披露审批结果、交易信息、履约情况和变更情况。
在政府采购领域,公开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结果、采购合同等。、财政等部门的投诉和监督检查决定、集中采购机构的考核结果以及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其他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督检查结果、交易活动当事人的信用奖惩和违法违规处罚。
在国有产权交易领域,主要披露产权交易的决策审批信息、交易项目信息、交易结果、相关中介机构的审计结果、交易活动当事人的信用奖惩和违法违规处罚等。
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主要公开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审批、市场主体信用等信息。、招标公告、资格审查结果、中标候选人、中标结果、合同订立、履约和变更、交易活动当事人的信用奖惩、违法违规处罚。
在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领域,省级药品、医用耗材和疫苗集中采购的采购文件和公告、企业和产品资格审核结果、产品报价、省级入围结果、信息变更、采购记录、缺货查询等。主要是披露,根据授权下发的积分评估信息,通报省级监管部门的不良记录。
此外,发展改革、信访、环保、农业、商务、卫生规划、国有资产、林业、铁路、民航等部门实施的公共资源配置应及时纳入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涉及行政审批的公共资源配置审批结果由审批部门公开,管理或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分别公开项目基本信息、配置流程信息、中标信息和合同履行信息。
江苏省将完善负面清单,将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严重失信的单位和个人列入“黑名单”,纳入省级联合奖罚体系。(敏感)
标题:江苏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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