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940字,读完约2分钟
今年5月31日至6月30日,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局对河北省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的整改情况进行了“审查”,安排了空气污染问题专项督察,形成了督察意见。检查组于18日向河北省委、省政府反馈。
检查人员表示,河北省非常重视这项“回顾”工作,在监督的同时进行改革。截至今年8月31日,检查组交办的4721个生态环境问题已基本解决。责令整改3728处;立案640件,罚款4677万元;58起案件被立案调查,106人被拘留;114人接受了采访,613人被追究了责任。
巡视员指出,尽管中央环保巡视员在河北省的试点整改工作取得了显著进展,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些地方和部门不下决心推进整改。廊坊市固安县、永清县制定的整改方案被抄袭、敷衍了事;唐山高新区和芦台经济开发区的整改方案完全一致,除个别名称外,明显相互抄袭。
——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发展改革部门作为火电项目煤炭替代欺诈整改的主要责任部门,整改落实不力,项目审查不严,缺乏日常监管。水利部门对地下水的过度开采不到位。
——表面整流问题更加突出。无极县滹沱河污染物浓度居高不下,氨氮浓度长期高于90毫克/升。黄骅市、沧县等地委托第三方处理公司在监测断面上游临时添加化学品,以迅速减少水质监测数据,掩盖河流污染问题。
——敷衍塞责的问题仍然存在。国土资源部对整治非法开采地热资源重视不够。全省集中式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的保护和隔离工作严重滞后。
同时,稽察特派员发现,河北省的结构性污染问题依然突出。
-结构和布局污染问题仍然严重。石家庄市产业结构调整和重污染企业搬迁缓慢;陶瓷企业未能推进“煤制气”,赞皇县政府擅自将任务完成时间推迟至2018年底。
——控煤力度仍不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未能履行职责,省内煤炭质量控制流于形式。工商部门未能监督劣质散煤的处理。
——交通结构污染控制滞后。没收和处置劣质石油产品的责任不明确。2016年至2017年,邯郸市共检测出912批不合格油品,劣质油品从未被没收和处置。
督察员要求,河北省委、省政府要深化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同责,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对于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责成有关部门进行深入调查,明确责任,并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准确、有效地追究责任。(记者闫龚智宏)
编者:张嘉诚
标题:河北一些地方和部门存在表面整改 敷衍整改
地址:http://www.boaoxuexiao.com/bqxw/7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