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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生态环境部介绍,今年6月6日至7月6日,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内蒙古自治区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的整改情况进行了“审查”,安排了草原生态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形成了督察意见。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检查组于10月17日向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反馈了情况。
检查人员表示,内蒙古自治区高度重视这一“回眸”工作,在监督和改革的同时,推动解决了大量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截至2018年8月31日,检查组交办的2574个生态环境问题已基本解决。责令整改1672处;立案336起,罚款3791万元;调查了99起案件,拘留了22人;223人接受了采访,583人被追究了责任。
检查人员指出,虽然中央环保督察在内蒙古自治区第一轮整治中取得了重要进展,但他在处理发展与保护关系上的态度仍然不够坚定,一些重要任务没有整改到位,一些地区和部门甚至出现了敷衍了事、表面整改和虚假整改的问题。草原生态系统仍然脆弱。根据2016年草原资产分布调查报告,锡林郭勒、鄂尔多斯、呼伦贝尔等7个联盟城市的草原面积呈下降趋势。
采矿严重破坏草原。通辽市和霍林郭勒市的党委和政府对草原的严重破坏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自2013年以来,霍灵河露天煤矿南、北矿井非法占用草原5436亩,侵占和破坏土地14000亩,仅投入复垦资金419万元,复垦面积仅1483亩。
锡林郭勒苏尼特碱业公司所属碱矿非法侵占草原11667亩,矿区管理混乱,场地混乱,大量碱土乱堆乱放,未按要求进行覆土种草和地下水监测。未经环评批复,公司擅自改变部分生产工艺,利用原有矿井建设水溶性回收系统,未采取防渗措施。针对公司存在的问题,锡林郭勒盟国土资源部在仅完成部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后,未能分别于2014年7月和2016年4月对企业的地质环境治理工作进行监督和验收。
无序发展侵占了草原。检查人员发现,自治区有71个一级以上风景名胜区占用草原,其中57个未办理草原征用和占用手续,涉及草原24.7万亩。呼伦贝尔市51个一级以上景区中,有18个景区占用草原,只有3个景区办理了草原使用手续。从2016年到2017年,赤峰市克什克腾旗政府在乌兰布通自然保护区连续引进24个草原旅游项目,共占用草原573亩。
过度放牧没有得到有效控制。自治区农牧部门未落实草畜平衡、禁牧、休牧等草原生态保护政策,过度放牧现象未得到有效遏制。通辽、赤峰、鄂尔多斯和巴彦淖尔部分地区超载问题较为突出。检查人员还发现,自2016年以来,满洲里市和扎赉诺尔区甚至没有按要求发放草原生态奖励资金,导致部分草原严重超牧。
检查人员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切实处理好开发与保护的关系,切实做好呼伦湖、乌梁素海、岱海等重点湖泊的综合治理工作;加强草原生态保护,严厉打击对草原的侵占和破坏;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遏制地下水过度开采。要抓住机遇,把中央环保巡视员转变为不断建设祖国北疆绿色长城的契机。应根据法律法规追究严重责任。对于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应责成相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明确责任,并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准确、有效地进行问责。
据了解,2018年5月30日至7月7日,6名中央环保检查员对河北、河南、内蒙古、宁夏、黑龙江、江苏、江西、广东、广西、云南等10个省(区)的中央环保检查员进行了“审查”,同时安排了相关领域的专项环保检查员。从10月16日起,各检查组将陆续向有关省(区)反馈“回顾”和专项检查意见,同时移交生态环境破坏责任追究文件。(石林)
编者:耿培
标题:内蒙古草原生态系统仍然脆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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