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318字,读完约1分钟
中新网8月27日电(记者孙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草案已于27日提交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该决定将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但一些减税政策将从2018年10月1日起首先实施。
根据决定草案,从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工资薪金基本扣除标准将提高至5000元/月,并适用新的综合所得税税率;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租赁经营所得,首先适用新的经营所得税率。
该决定草案将把社会高度关注的养老支出纳入特别附加扣除范围。此外,前四项费用,如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可在税前扣除,共有五项特殊附加扣除。
标题:个税新规拟分两步实施
地址:http://www.boaoxuexiao.com/bqxw/83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