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5810字,读完约15分钟
"两名职业选手犯了一个业余错误。"据华电陕西负责营销的一位人士称,近几个月来,华电集团旗下的耀池电厂与几家电力销售公司之间的纠纷相当“业余”。
今年下半年,陕西直供直销市场一度出现“对峙”局面:姚池电厂与售电公司签订了有意的购售电协议,但后来表示无法按协议履行;售电公司认为自己“违约”,甚至指责电厂“严重扰乱市场秩序”。
近日,国家商报记者通过对核心党派的采访了解到,双方合作顺利。姚池发电厂以相对较低的价格获得了市场份额,电力销售公司购买低价电力,各取所需。然而,在双方有意达成的协议提交给相关部门之前,陕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了防止恶意竞争,限制了发电厂的交易量。根据这一规定,姚池电厂的合同配额已达到其交易配额的近10倍。姚池电厂和售电公司之间的僵局开始了,而作为直接监管机构的陕西发改委也面临着监管智慧的考验。
为什么我们要在交易过程中出具文件来限制交易量?近日,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接受《商业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此举旨在防止在陕西省电力供应过剩的背景下,发电企业恶性竞争抢电,导致价格大幅波动。
僵局游戏:电力销售公司指责发电厂“违约”
9月11日,国家商报记者在北京华电集团大厦酒店见到了一脸愁容的吴峰(化名)。在谈话中,吴峰不时接到电话——与电厂谈判并安抚客户。
今年5月,吴峰的电力销售公司与华电姚池电厂签署了一份超过20亿度的意向协议。6月29日,双方签署的协议移交给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相关部门。我原以为这次合作可以顺利完成,但8月5日,耀池电厂相关人员未经协商就给吴峰发了一封解释函,要求单方面终止上述协议。
当时姚池电厂给出的理由是,签订的协议降价幅度太大,希望提高交易价格。吴峰表示,电力销售公司显然不会同意电厂的终止要求。
对于姚池电厂的做法,乌凤公司立即做出了“反击”。8月6日,也就是姚池发电厂发函的第二天,吴峰的公司给姚池发了一封律师的信,要求继续履行协议。与此同时,它还向陕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报告说,终止协议是“违反合同,严重影响市场秩序。”双方的争端逐渐升级。
就协议的有效性而言,华电陕西负责营销的一位人士认为,这是一份意向协议,其中有两个关键要素:意向协议表示,在陕西省发改委组织安全检查后,将在网站上发布。具有法律效力;用电应以电网公司的检查号为准。
“这是一项有意的协议,协议中也规定了生效的条件。现在很多人认为‘签字即生效’,这是一个不完整和准确的表述。”上述负责人表示,如果规定了生效条件,只有在满足生效条件后,这些条件才具有法律效力。
在电力市场交易中,未经交易机构确认的有意买卖电力协议是否具有约束力?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接受《全国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我们委员会官方网站上发布的电力购销协议,未经交易机构交易确认,不是市场的结果,我们不予认可。”
但是,吴峰认为,双方的协议是“白纸黑字”的,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电量也是基于这份故意协议的内容。在市场交易中,双方签署的协议应该是有效的。如果无效,售电公司将不会根据本协议与下游客户签订相应的合同。
更重要的是,如果我们不能按商定的价格卖电,吴峰的售电公司可能会遭受严重损失。吴峰介绍说,他们根据与发电公司的合同价格与下游客户签订了协议。为了安全起见,下游电力企业的一些用户还要求吴峰的公司预付数千万元人民币作为交易保证金。如果协议不能按时执行,售电公司不仅会面临收不到保证金的风险,还会受到下游客户的追究和索赔。
双方的谈判失败了。8月和9月,吴峰两次前往华电集团寻求解决方案,希望华电集团督促其公司履行合同。
过度争议:两名职业球员犯了一个业余错误
事实上,姚池电厂与五峰售电公司的纠纷不仅关系到各方的决策,也直接关系到陕西省发改委出台的新规定。
上半年,华电陕西的许多电厂在售电方面获得了较小的市场份额,下半年,他们为争夺市场付出了巨大的努力。上半年,姚池电厂平均电价每千瓦时降低1毛钱以上,承诺的优惠交易价格是前所未有的。
在价格攻势下,姚池电厂的协议电量大幅增加。发电厂获得市场份额,电力销售公司获得低价电力,各取所需。但是,匹配交易仍在进行中。6月14日,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在本次交易(下半年直电交易)中,延安地区以外的发电企业可以根据各自的装机容量与大用户签约用电。与该比例相对应的合同用电(不含延安地区装机容量)增长了30%,并已与售电公司或电力用户签约。”
姚池电厂装机容量为400兆瓦,下半年最大交易量约为3.5亿千瓦时,约为其签订的意向协议电量的十分之一。
当时,销售公司和下游客户都对这一规定表示担忧,担心影响交易。吴峰表示,新规出台后,公司立即与姚池电厂沟通,对方表示代表姚池电厂和华电陕西。上述规定要求的限额在售电范围内,可由华电陕西协调的其他电厂消化分配。
此外,发电厂和电力销售公司也有自己的考虑。如果新规得以实施,发电厂将失去其赢得的市场份额,电力销售公司可能会损失数千万元的利润。经过几次讨论,双方仍提交了申请交易的原始协议。
协议提交后的两个多月里,姚池电厂和吴峰几乎每天都在电话中交谈,不断地讨论解决方案。然而,无论是哪种方案,都无法绕过陕西省发改委6月份实施的这一限制性规定。
陕西省发改委介绍:“姚池电厂提交的意向协议功率超过了130%的限制。违反本次交易公告的规定,我委要求耀池电厂收回多余的电量,耀池电厂向我委提交了书面报告。退出涉及电源的用户列表。”
在吴还在北京寻找解决方案的时候,9月11日,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了下半年第一笔独立谈判模式的直接电力交易结果。公示结果与五峰公司签订的协议用电量相差很大。姚池电厂的实际营业额仅为3.58亿千瓦时,约为所有电力销售公司签订的意向协议电量的十分之一。在商定的电力中,姚池电厂和五峰公司签署了超过18亿千瓦时的合同。
上半年,没有配额限制。只要在安全方面没有问题,双方签字时都会承认。上述华电陕西市场部负责人表示,但下半年公布的规定与上半年不一致。"说白了,这是典型的形势变化."。他介绍说,不仅姚池电厂受到了配额的影响,而且几个电厂签署的有意协议也超出了配额。
此人认为,目前的形势是复杂的,但绝对不是陕西华电单方面造成的。他说,在签署一份有意的协议时,协议双方都应该说其中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无论是耀池电厂还是电力销售公司,他们都应该非常清楚这种不确定性。”。
“要说有错,那也是电力销售公司和发电厂这两个专业玩家的业余失误。”上述华电陕西市场部负责人在接受《全国商报》采访时表示,姚池电厂和电力销售公司都是行业资深参与者。
市场波动:如果电力销售公司失去客户,就很难赚钱
在第一笔交易结果公布的同时,陕西开始了第二笔交易。吴峰继续跑,希望能得到足够的电力份额,收入暂时不会考虑,但客户也会保留。
9月17日,第二笔交易结束,五峰公司约18亿千瓦时的电量终于落地。华电在陕西的发电厂只收到了其中的一部分,约7亿千瓦时,其余的10亿千瓦时被其他发电集团接管。
“这比最初预期的要好得多。”9月18日,吴峰叹了口气,在电话的另一端告诉《国家商报》的记者。
与以前的交易价格相比,整个交易的平均交易价格,无论是售电公司与电厂之间,还是售电公司与下游客户之间,都有了很大的提高。在此前协议的基础上,五峰的售电公司给姚池发电厂每千瓦时3%的利润,超过7亿千瓦时的电力利润超过200万元。此外,超过10亿千瓦时的其他发电集团的发电厂,每千瓦时已下降5至6美分。
“总的来说,每个人都希望把这件事搁置起来。然而,今年的事件已经让很多人感到震惊。”在过去的几个月里,吴凤好几次都没睡好。
吴峰认为,“直供市场必须有一个从不规范到规范,从野蛮增长到有序发展的过程。”
然而,一些中小型电力销售公司没有像吴峰那样的“运气”,他们没有足够的电力,失去了大客户。
记者了解到,在今年下半年第一笔交易的意向协议中,几家售电公司与耀池电厂签订的电量没有售出。
"在第一次交易结果公告中,许多电力销售公司没有1千瓦时."一位知情人士介绍说。无奈之下,在第二次交易中,这些售电公司选择了其他发电企业。然而,经过这次售电的波折,与售电公司合作过的企业都输了。某售电公司负责人透露:“我们失去了8个下游客户,第二次签约的电量只有第一次的10%左右。”
这些电力销售公司所遇到的问题也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陕西省电力交易中心于7月12日发出通知,要求售电公司和电厂继续签署证明材料,理由是备案合同中缺少售电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然而,一家电力销售公司在给华电集团的一封律师信中称,“华电耀驰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诿搪塞,拒绝签署上述文件,并在协议备案工作中不与电力销售公司合作。”
7月17日,陕西省电力交易中心以售电公司和电厂未签署证明材料为由,宣布6月29日备案的合同无效。
对于陕西省电力交易中心的规定,一些售电公司对其发布的时间节点提出了抱怨和质疑。“7月12日前,陕西省电力交易中心未向市场明确宣布‘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的合同无效’,上半年陕西省电力市场未认定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的合同无效,交易正常进行。”
上述知情人士表示,“电力交易中心修改交易规则、设定交易条件的,应当事先告知,不得临时变更交易规则、设定交易条件。在修改交易规则和设定交易条件之前,已签署和备案的合同应不受影响并被视为有效。”
监管初衷:限制交易是为了防止恶意竞争
针对华电耀池电厂与多家售电公司的纠纷,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回答了《国家商报》记者的提问。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答复中提到,6月14日在官方网站上发布的《关于2018年下半年陕西省电力直供有关事宜的公告》明确规定了与售电公司或用电人签订30%浮动合同的规则。
半个月后,6月29日,陕西省发改委收到了各市场主体提交的意向协议。经统计,姚池电厂提交的已签署意向协议超过了130%的限额,违反了本次交易公告的规定。
因此,陕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要求姚池电厂撤回多余的电力。随后,姚池电厂向陕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交了一份书面的用户退电名单。
最后,9月11日,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官方网站上公布了今年下半年第一笔交易的交易结果。
至于市场为何关注配额政策的出台,陕西省发改委表示,发电企业合同电量上限的设定充分考虑了陕西电网结构、供电支持、系统调峰等实际情况。经与西北能源管理局、国家电网陕西电力公司、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多次协商,制定本规则。
“此举的目的是防止发电企业恶意竞争电力,并在陕西省电力供应过剩的背景下造成价格大幅波动。”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表示。
目前,由于第一笔交易的预计交易量尚未完成,剩余的55亿千瓦时的电量已包含在第二笔交易中。
在今年下半年的第一次交易中,监管部门严格按照交易规则和公告进行了市场清理,并与相关电厂超规模用电一起进行了第二次交易。同时,已经达到功率上限的相关电厂不得参与二次交易。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表示,它考虑了交易中的情况,并在与西北能源监管局、国家电网陕西电力公司和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协商后,决定在下半年继续遵循既定原则,并保持规则一致。如果第二次交易未完成电力交易,将考虑在下半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完成年度直接电力交易规模。
目前,陕西省发改委已经要求交易中心完善交易技术支持系统。条件满足后,在交易平台上提交意向协议,通过技术支持系统过滤签约权,进一步促进交易有序发展。
探索电力改革:检验价格战中的监管智慧
从2014年底至今,陕西省直接电力交易改革不断推进和完善。随着新一轮电力市场改革的全面展开,陕西电力销售市场自2017年以来逐步走向成熟,吸引了各方资本的参与。
今年,陕西电力的直接交易能力为400亿千瓦时,上半年为200亿千瓦时,下半年为200亿千瓦时。全年采用双边谈判+集中竞价,两种形式的电量规模分别为300亿千瓦时和100亿千瓦时。
《国家商报》记者了解到,自2014年11月起,陕西省开始直接交易电力,累计直接交易电量900亿千瓦时,参与交易的电力用户节约35.6亿元。
然而,在市场发展的早期,如何通过市场手段实现有序博弈,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如何实现相关政策的适时适度引导,也是对参与者和监管者的考验。
姚池电厂在降价竞争中有其自身的困难。上述华电陕西市场部负责人表示,去年,陕西省全社会发电量超过1700亿千瓦时。但是,包括水电和新能源在内,陕西社会的装机容量已达到3800多万千瓦,装机负荷远远超过陕西省的用电量。“发电厂压力很大,供应远远超过需求。因此,现在电厂正在努力提高内部管理和设备能耗水平。谁管理水平高,内部成本低,谁就能生存。”
在这种情况下,发电厂特别关注电力销售市场。长期关注电力改革的电力行业研究专家詹曙光表示,目前,在电力销售市场中,其他省份的做法是将某个主体在每个电力销售市场中的份额限制在不超过一定比例,如15%和30%,以防止垄断。然而,像陕西省这样的法规相对较少。
值得注意的是,国家商报记者简单统计了上半年陕西自主协商直接供电的结果,发现上半年交易规模也在150亿千瓦时左右,大唐陕西的几家电厂盈利超过60亿千瓦时。华电陕西在下半年的角色与大唐陕西在上半年的角色相似。
但与上半年相比,下半年陕西电价大幅下降,下半年不同类型用户的电价以第一次交易价格计算下降了约7%至11%。姚池电厂与五峰公司签订的价格遵循量大价优的原则,降价幅度更大。
目前,电厂的这种“价格战”无疑使下游电力企业获得了利益,而成本控制较好的发电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具有优势。
不愿透露姓名的陕西领先电力销售公司总经理表示,直接供电改革要求放开价格和交易量,减少对市场的干预。在他看来,上半年的交易配额没有限制,但下半年应该有限制。在某种程度上,这保护了上半年获得优势的发电厂。
“在不影响电网安全的情况下签署协议,应该给市场的每个主体更多的灵活性和选择自由。这就是市场。”华北电力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刘说。
关于推广监管智慧,刘在接受《国家商报》采访时表示,政府部门应根据年度经济运行或市场发展程度以及实际交易情况,制定战略规划,确定可交易电力的扩张规模。它可以根据市场的运行状态提前给市场一个信号,有利于电力市场的参与者根据一个稳定的信号来分配自己的生产、经营或营销模式。
标题:售电市场冲动 华电陕西一电厂“超卖”电量引纷争
地址:http://www.boaoxuexiao.com/bqxw/94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