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村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被纳入各级工作议程,通过划定保护区、设立警示标志、落实监管责任、加快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等具体措施,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是,在具体工作中,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困扰着基层,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饮用水水源的保护效率。
首先,乡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运行维护存在困难。在一些欠发达地区,由于财政收入不足,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所需资金似乎不足,这使得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难以推进,建设后难以维持正常运行。
其次,生活源对饮用水水源的安全有很大的影响。由于长期的生活习惯不容易在短时间内改变,在农村地区丢弃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河流的现象仍然非常普遍。
第三,土地非点源污染对饮用水水源有一定的影响。在广大的农村地区,化肥和农药仍然是增加农业生产和确保收入的首选,而且用量很大。在造成土地污染的同时,其中一些也随着雨水流失到河流中,这增加了饮用水源的潜在风险和污染程度。
另外,长期以来,国家对饮用水水源标准化管理的要求基本停留在县级以上的饮用水水源上,省市《乡镇饮用水水源保护标准》没有出台具体文件,导致具体操作中没有明确的建设保护依据和标准。针对上述问题,笔者有以下建议:
首先,我们必须加紧努力解决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各省市应考虑地区差异,区别对待。对于欠发达地区,应进一步加大对乡镇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建设的财政支持,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和引入市场机制,尽快解决投资不足的实际困难。
第二,做好宣传文章,不断提高农民的环境意识,把改变生活习惯与保护饮用水源有机结合起来,真正实现全民参与、全民治理、全民共享。
第三,鼓励和推广农业有机肥的生产和使用,促进传统农业生产方式的改造和升级,有效改善土壤生态环境,进一步降低对饮用水水源的污染威胁。
第四,尽快研究出台乡镇饮用水水源保护的规范性管理文件,借鉴发达地区的管理模式和成熟做法,真正实现依法保护饮用水水源,使保护更加准确有力。
第五,加强执法监督,定期开展饮用水水源专项执法检查,坚决打击危害和污染饮用水水源安全的环境违法行为,努力确保人民饮用水安全,执法力度大。(杨传志)
编辑:张静文
标题:加强乡镇饮用水源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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