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政府环保组织提起公益诉讼,不仅可以严肃处理责任企业,还可以有效监督政府的行政监督。
今年7月,湖南省长沙市天创环保公司因运行异常造成了一起严重的污染事故。未经处理的污水通过排污口直接排入当地河流。虽然时间只有1.5小时,但已经造成了严重的污染。更严重的是,由于污染事故发生后污染物没有得到及时处理,沉积在河底的污泥在一定条件下移动,产生了大量的污水。为此,当地环保部门对该公司进行了100万元的行政处罚,企业和当地环保机构的责任人玩忽职守也被当地公安和纪检监察部门拘留,并受到记过和诫勉谈话的处理。
企业造成污染事故时,当地环保部门给予行政处罚,并对责任人进行处理。到目前为止,这件事似乎已经结束了。然而,一个远离北京的非政府环保组织认为,天创公司支付罚款是不够的,还需要承担生态恢复的费用。因此,名为“源头爱好者环境研究所”的环保组织对天创公司提起公益诉讼,要求赔偿生态修复费用500万元。近日,该案已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院将在指定时间作出判决。
在当地政府处理完这起污染案件后,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可以受理一个非政府环保组织的公益诉讼,这充分体现了法律对环境保护的重视。“源头情人”远离北京,也不是此次污染事故的直接受害者。但是,我国法律规定,当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违法行为或者不作为侵犯或者将要侵犯环境公共利益时,法律允许其他法人、自然人或者社会组织为维护公共利益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
事实上,由于地方保护主义的存在,一些地方政府和司法部门在处理地方企业造成的污染事故时,往往“手软”,导致责任人逃避处罚或只受到轻微处罚。在长沙的这起事故中,天创公司未能及时处理第一次污染,造成了第二次污染。然而,未能及时处理第一次污染与当地行政监督部门对污染事故反应迟缓有关。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当地环保机构的负责人也受到了行政处理。民间环保组织提起公益诉讼,不仅可以使责任企业付出应有的代价,还可以有效地监督政府的行政监督。
不知道法院将在这场公益诉讼中做出什么样的判决。但这个案例对企业和人民来说是一堂生动的环境教育课。建立环境友好型社会已经成为我国的一个重要目标。为了经济增长而忽视生态的野蛮做法已经失去了市场。然而,在利益的诱惑下,一些企业仍然逆风作案,而一些政府有时选择对经济数据视而不见。然而,如果生产是以环境为代价的,经济效益似乎可以节省,但高质量的增长却无法实现。最后,社会需要在污染控制上投入更多。
由与污染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的第三方提起的公益诉讼对污染企业具有强大的威慑作用。公益诉讼的发起者履行社会责任,值得支持。这个案例告诉我们,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社会成员既可以是直接受害者,也可以是没有直接利益的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可以将侵犯公共环境利益的企业推到被告席上,以维护社会利益。
在长沙这起公益诉讼案中,北京的非政府环保组织提起了公益诉讼,没有受到地方政府的阻挠,也反映了政府行政理念的进步。事实上,环境公益诉讼的对象既包括一般民事主体,也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当企业或个人损害环境公共利益时,无法控制或干预的行政机构也可能成为环境公益诉讼的对象。我们希望有更多的环保组织以具体案例唤醒全社会的环保意识,推动环保事业的发展和进步。(周)
编辑:计然
标题:环境公益诉讼是一堂生动的环保教育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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