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向市野生动物保护协会移交了一笔赔偿金,专门用于修复犯罪对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造成的损害。
该赔偿由被告人顾某支付,被告人顾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赔偿国家经济损失10500元,并向社会公开道歉。
经调查,2017年11月中旬至12月6日,被告顾某在崇明东滩的一个小树林里挂了两个网,打死了乌鸫、白腹乌鸫等37只野鸟。经鉴定,其中35只为国家“三资”保护动物名录或上海市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的鸟类。
“在过去,尽管这类犯罪给国家的野生环境造成了损害,但罪犯很难通过索赔来付出代价。”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公益诉讼部检察官徐嘉苇表示,《民事诉讼法》修订后,这意味着此类犯罪分子不仅要面临监禁处罚,还要赔偿公共利益受损。
上海野生动物保护协会表示,补偿主要用于案件现场的补植和绿化,选择志愿者在崇明地区进行候鸟保护检查,并继续加大对猎鸟行为的警示宣传。(记者蔡新华社见习记者露露)
编辑:计然
标题:上海首笔杀鸟赔偿款用于生态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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