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962字,读完约2分钟
记者李远编辑林建
生态环境部部长李近日在南宁举行的中国生态文明论坛年会上透露,生态环境部将于明年启动新一轮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工作,为期四年,前三年为日常综合监管,后一年为“回顾”。
自2015年12月河北省环保督察试点启动以来,经过两年多的时间,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已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完成了督察全覆盖。与第一轮环保督察相比,新一轮环保督察的特点是什么?记者梳理了公众信息,发现未来的环保检查员可能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将国有企业纳入监管范围,统筹安排
用环保检查员促进高质量的经济发展是中央政府为第二轮环保检查员定下的基调。
今年3月召开的全面深化改革中央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指出,下一步要着力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提高环境质量,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强化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推动环保监察员向深度和广度发展。
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吴顺泽表示,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将继续加大对以往工作滞后、整改不力、问题集中或反弹、环境质量明显下降、大气、水、土壤“三个十”目标任务未完成地区的督察问责力度。随着稽察人员的深入推进,深层次的社会问题在未来将会被更多地触及,这将形成高质量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
国家环保监督办公室副主任刘长根此前透露,从2019年开始的第二轮监管,相关部门和国有企业将纳入监管范围的总体安排。
根据各种消息来源,检查人员包括负有重要生态和环境保护责任的相关部门以及生态和环境保护压力巨大的中央管理企业集团。
进一步完善检查工作机制
关于第二轮环境保护监督的安排,国家环境保护监督办公室副主任刘长根去年年底在生态环境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说,他计划把重点放在几个方面,包括梳理第一轮环境保护监督的情况,总结经验,找出不足,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为后续监督做好准备, 研究推进环境保护监管法律法规建设,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逐步将环境保护监管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此外,生态环境部将完善中央和省级环境保护监管体系,并在实践中逐步培养和形成专业监管团队。
事实上,环境保护垂直管理体制改革最重要的内容是完善大规模的环境保护格局和省、市、县的监督体系。除了常规的监督机制外,该制度还包括派驻监督制度的安排。目前,基层和区县部门之间的生态环境责任体系还不完善,被认为是省级监管体系的重点。
标题:新一轮生态环保督察明年全面启动 将国企纳入督察范围
地址:http://www.boaoxuexiao.com/bqxw/110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