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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管理局有新的规定
“量入为出”的省份
不会修建新的收费公路
记者余向明编辑林建
为了建设高速公路,我们应该做我们需要的和我们能做的。
昨天,交通部网站发布了《公路法修正案(草案)》、《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稿)》和《农村公路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征求公众意见。其中,收费公路的新规定要求,在车辆通行费收入不能满足债务利息和维护管理支出需求的省份,不得建设新的收费公路。
对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综合交通研究所产业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李玉涛向《上海证券报》记者表示,“一法两规”的修订力求适应未来发展的需要,综合考虑道路建设和养护的实际需要,明确了“实行不停车收费”的技术方向。
根据《2017年全国收费公路统计公报》,全国收费公路收费收入为5130.2亿元,收费收支缺口为4026.5亿元。
“如果收入与支出之间的差距如此之大,就更有必要从供需两方面理解‘按道路使用者付费’的原则,规划和建设高速公路,并审查发展的速度和速度。”李玉涛说。
该条例的修订还综合考虑了道路建设和养护的实际需要,如明确政府收费公路的还款期限应按照覆盖还本付息需求的原则合理设定,商业公路项目的运营期限应按照回收投资、合理回报的原则确定。
标题:“入不敷出”省份 将不得新建收费高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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