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了解到,鉴于近年来工程建设等人类活动侵占和破坏重要水生生境和生态环境,非法捕捞电鱼、毒鱼、炸鱼等水产品等突出生态问题频发,福建省南平市检察院部署在闽北6个国家水产种质保护区开展为期一年的水产种质资源保护检察监督专项行动。
“在国家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非法捕捞水产品,不仅破坏国家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还影响国家水产种质资源的繁殖和繁荣,并对保护区内的水生生态系统造成破坏。”南平市检察院生态处负责人表示,此次专项行动旨在通过立案监督、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和提起公益诉讼等方式,严厉打击非法捕捞水产种质资源犯罪,积极修复受损的水域生态环境。
为进一步规范和指导实践,南平市检察院专门研究制定了《南平市检察院关于开展国家水产种质资源保护检察监督专项行动的意见》,要求国家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非法捕捞水产品的刑事案件原则上不得取保候审,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案件,逮捕时间不得超过三天,起诉时间不得超过一周。同时,对于这类案件,原则上不建议适用缓刑,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加重罚金的处罚。(记者陈伟)
编辑:计然
标题:福建南平:非法捕捞水产种质资源,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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