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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林)昨天,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发布电动自行车产品从许可到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安排的公告》,我国电动自行车生产许可管理将由原来的ccc认证管理改为CCC认证管理。过渡期从2018年8月1日开始至2019年4月14日结束。自2019年4月15日起,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产品不得装运、销售、进口或用于其他经营活动。
根据公告,在过渡期内,生产许可证和ccc认证管理并存。在2019年4月14日之前,电动自行车产品应交付、销售或用于具有有效生产许可证或ccc认证的其他经营活动。
2019年4月14日,省质监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取消了所有电动自行车工业产品的生产许可证。自2019年4月15日起,未经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产品不得交付、销售、进口或用于其他经营活动。
标题:电动自行车转为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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