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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关于推进国有资本投资经营公司改革的实施意见》的实施,国有资本投资经营公司的话题再次升温。目前,“两型公司”试点企业有10家。在业内人士看来,未来有可能进一步扩大地方国有资本投资和试点运营公司。
据《证券日报》记者报道,2014年7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选择中粮集团和中国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首批试点国有资本投资公司。随后,2016年,国资委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新增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中国宝武集团、中国五矿集团、招商局集团、中国通信集团、保利集团六家央企作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单位。并选择诚通集团和中国国鑫作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迄今为止,已有10家“两型公司”试点企业。
除了中央企业一级,许多国有资本投资和运营公司已经在SASAC省进行了重组。
然而,不可否认的是,许多地方以前的做法没有明确区分投资公司和经营公司。在此基础上,《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定位、职责和运营模式,以及政府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直接授权模式。
《意见》对两类公司定位的进一步澄清无疑是最大的亮点。”盘古智库高级研究员吴琪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表示,虽然国有资本投资和运营公司有利于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确保国有资产的增值和保值,但此前两类公司的功能定位并不十分明确,这使得两类公司在发展国有资本运营时面临一定的约束。如果不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其功能定位,将无助于两类公司根据各自的目标和不同的行业形成不同的产业路径和商业模式。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导致跨境经营,甚至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这也背离了资产经营向资本经营转变,赋予企业更大经营自主权的改革初衷。
吴琪预测,未来国有资本投资和运营公司改革试点的数量将进一步增加。
吴琪建议,在设立试点时,首先要严格界定投资公司和运营公司的职能定位,形成不同的运营模式;第二,要选择试点行业和企业,充分发挥试点作用,总结试点经验;三是按照权利和责任平等、管理和释放相结合的原则,给予企业充分的企业授权。例如,对于历史遗留的问题以及低效和无效资产的处置,应避免地方政府的行政干预。
标题:地方国资投资运营平台未来将进一步扩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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