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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中富控股股东(000659,深圳)申请破产清算的最新进展。

8月8日晚,珠海中富宣布,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8月1日裁定,该公司控股股东杰安德破产。法院认为,杰安德公司无法清偿到期债务,其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符合法定破产清算条件。如果没有人申请重组或和解捷安德公司,捷安德公司将被依法宣告破产。

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珠海中富控股股东资不抵债宣告破产

《国家商报》记者从珠海中富相关人士处了解到,控股股东的破产裁决暂时没有影响到上市公司。"毕竟,公司和大股东是相互独立的."

“下一步将按照法律程序进行;目前,杰安德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权的拍卖和珠海中孚实际控制人的变更程序尚未执行。”根据相关消息来源。

被法院宣布破产

8月8日晚,珠海中富宣布,最近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粤03号民事判决书。10之二]由北京金都(深圳)律师事务所、捷安特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转达,捷安特于8月1日宣告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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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捷安特公司无法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符合法定破产清算条件。如果没有人申请重组或和解捷安德公司,捷安德公司将被依法宣告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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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中富表示,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国家商报》记者发现,早在去年10月,杰安德的破产清算就已经“埋下伏笔”。2017年10月30日,广州银行深圳分行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被执行人杰安德破产清算;2018年1月23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查并受理了广州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破产清算的申请;2018年2月5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任命北京金都(深圳)律师事务所为杰安德的经理,开展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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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珠海中富此前的公告,经理的职责包括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账簿、文件及其他资料;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管理和处置债务人的财产;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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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不会对未来的运营产生重大影响

据披露,作为珠海中富的控股股东,杰安德持有珠海中富1.46亿股,持股比例为11.39%。根据珠海中富今年的季度报告,上述股份全部被质押和冻结。

《国家商报》记者发现,到目前为止,珠海中孚与杰安德在资本市场的联姻只持续了三年半。

2015年1月20日,捷安特接受珠海中孚11.39%的股权进入上市公司。随后,随着珠海中富的实际控制人继续减持,杰安德成为珠海中富的控股股东,刘金忠成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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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安特进入上市公司的几年间,珠海中富的业绩像过山车一样起伏不定,出具了重点段落的无保留审计意见。

珠海中富此前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称,公司经营状况持续改善,并已就控股股东破产事宜与合作客户和金融机构进行沟通。

珠海中富表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关系趋于积极稳定,不会对公司未来融资造成障碍。同时,公司赢得了客户的信任和理解,这不会对未来的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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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许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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