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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毁林问题,吉林省长春市落实了责任主体,明确了整改目标,确定了整改时限,同时严格监督执法,严厉打击涉林、涉草、涉湿违法犯罪行为。目前,全市无新的涉林涉草涉湿违法案件,被破坏的地块已恢复或正在按规定期限恢复。
据了解,为落实退耕还林还草问题的整改工作,长春市政府成立了专门机构,建立了市、县、乡三级问题整改情况核查检查责任制,并将调查整改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位。在此基础上,全市开展专项行动,开展地毯式调查和帐式、列表式管理。
各级林业公安部门主动介入,重点查处乱砍滥伐和湿毁案件。畜牧部门集中力量对破坏草原的人、刑事案件和毁草面积的报告进行了核实和整理。农安县启动退化草地整治,在博罗湖自然保护区建立了两个昆虫监测点,全面规范草地保护和管理。
同时,要纠正和改造破坏湿地的问题,全面开展湿地恢复。九台区对九台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进行了三次联合执法,拆除清理了自然保护区内25栋违章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农安县组织拆除了博罗湖自然保护区28处违章建筑,完成退耕还林还草482.7公顷,完成了敖包土包国有土地复垦800公顷,还林还湖391公顷。
长春市加强了对毁草、打湿、毁林问题的核实、调查和整改。截至目前,已核实的涉林案件有58起,其中44起已整改并退耕还林,面积242.4公顷,4起将于明年5月底前退耕还林,另外10个涉及采矿毁林的地块正在国土部门的领导下进行恢复。
下一步,长春市相关部门将对未完成的地块和项目进行跟踪和监督,以确保所有恢复任务如期完成。与此同时,“博采众长”,严格查处辖区内涉林涉草涉湿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落实退化草原植被恢复措施,加强草原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有效治理退化草原。(李春辉)
编辑:计然
标题:长春毁草毁湿毁林现象得到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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