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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县煤炭局长腐败落马,经过调查,北京等地有35处房产,家产超过亿元……山西煤焦行业被称为反腐败“第一事件”的蒲县煤局原局长邓鹏俊事件,引起了社会的关注。 一个县的煤炭局长,科级干部,为什么能筹集这么巨额的财富?
采矿证偷梁换柱
假退股掩人耳目
官居科级的邓鹏俊,超过亿元的家产令人吃惊。
专家组在邓鹏俊家没收的3.05亿元违反纪律资金中,仅北京、海南等35套房地产的合同房价金就达到了1.7亿元。 另外,邓鹏俊本人及其亲属的存款为1.27亿元。
日前,邓鹏俊事件由山西省蒲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以此为代表的“官煤”式腐败,反映了煤炭行业的制度和监督管理的不完善。
翻开郝鹏俊的履历,难怪这位官员能与煤“紧密”勾结。 1991年,郝鹏俊担任新成立的蒲县地矿局局长,2002年担任安监局局长,2004年担任煤炭局局长,次年因矿难被免除局长职务,2006年再次担任蒲县煤局党总支书记。 也就是说郝鹏俊是煤炭资源丰富的蒲县,前后担任过煤矿三个重要机构——地矿局、安监局、煤局。
邓鹏俊说“用煤吃煤”,巨额资产也来自煤矿。 据蒲县人民法院审理,2000年,当时地矿局局长邓鹏俊开始经营蒲县成南岭煤矿。 当时郝鹏俊以办理采矿许可证为名,让其他人出资2万元,非法购买克都市张公庄村委的后沟洼煤矿这种采矿许可证,谎言置换成蒲县成南岭煤矿,“官”和“煤”勾结。
2004年,转任蒲县煤炭局长后,邓鹏俊的官煤勾结更加平稳“方便”。 2005年8月,中纪委等部门共同发行文件,要求以本人或他人名义投资煤矿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限期撤出。
为了掩盖耳目,郝鹏俊与堂兄弟、妻子弟弟签订了假退股协定,向蒲县纪委进行了退股申报登记。 在成南岭煤矿,他和妻子于香婷依然是“计算”的决策者和管理者,也拥有绝对煤矿财产的全部权利。 在煤炭局长的“关怀”下,邓家成南岭煤矿迅速“做大”,从几十万元投资的窑口迅速发展成总资产5200万元的大煤矿。
非法生产是被禁止的
雷管超限采购。
据蒲县纪委调查,2007年蒲县发生煤矿事故后,全县煤矿停产整顿,但成南岭煤矿被禁止,继续非法生产。 2008年2月至8月,成南岭煤矿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失效,县有关部门在发出“停产通知书”后,也继续非法组织生产。 其间,2006年改任煤局党总书记的邓鹏俊亲自安排了该矿的过境开采,即使在一点采矿区也进村下采煤,给大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带来了严重的危险。
并且,从2006年到2008年,由于邓鹏俊的关系,成南岭煤矿使用夸张诉讼、反复申请等方法,超限度购买炸药65.5吨、雷管20万枚,将这些危险品藏在矿井下。
这还是邓鹏俊把手中的公权力“私用”到新的“高度”:只要能得到私利,什么都不用。 2003年5月,邓鹏俊借了一些煤矿安装煤气监视设备的机会,让杨某购买13万元的矿用监视电缆,让南岭煤矿采用,这笔钱得到了它的签名,一直由煤局垫付。 同年11月,邓鹏俊代表与成南岭煤矿和江苏徐州矿务局孟煤项目部签订了合作开采合同,12月从蒲县煤务局财务账户向孟煤项目部支付了10万元的设计费。
除此之外,公安机关发现邓鹏俊涉嫌逃税、贪污等多项罪行。 从2003年到2008年,成南岭煤矿通过销售原煤不打开增值税发票、不打开或减少收入不虚假申报或申报的手段,一共逃税1871万元。
好处大,隐蔽性强
煤焦行业已成为反腐败的重点
在记者采访过程中,一位煤炭老板供认,许多煤炭老板可能“挖煤”、过境、开采过度、没有严格执行安全规则、生产中止、罚款或关闭。 怎样才能通过与“官员”紧密勾结,在它的保护下实现“共赢”,而且地下的“挖煤”还是有很强的隐蔽性。 也可以理解为这样煤焦行业的相关政策没有执行、制度没有执行、监督管理不充分。
山西省纪检监察部门对全省煤焦行业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主题调查,分析煤焦行业腐败情况时,煤炭行业行政审批项目较多,特别是煤炭生产经营所需的“六证”(合法有效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 在这方面,一方面利用审查权谋取私利,另一方面煤炭老板为了降低煤矿的价格,采取行贿、送股等手段,形成官煤勾结、官商勾结,领导干部也成为非法矿床的“保护伞”。 煤焦行业利润很大,发生这样的事件也不奇怪。
根据邓鹏俊表哥在法庭上的证词,2004-2005年期间,邓鹏俊要求上级部门检查国家干部经营公司的事情,代替自己成为南岭煤矿的实际管理者,应对检查。 邓鹏俊强调只是应付,没有风险。
标题:【时讯】家财过亿 山西蒲县原煤炭局长郝鹏俊的"发家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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