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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怕“惹祸”,坐公共汽车也不能让座了
李凯强的父亲说,前几天他下班回家,听见孩子妈妈说,孩子告诉她,下午他坐公共汽车,一位老先生站在他旁边,他想了很久也不给老人让座,回家后心情不好
“你为什么不让座? ”。
妈妈说。 “孩子对她说‘万一我让了,他不管我怎么说,又是不懂的事’。 “
父亲说,儿子现在工作更谨慎。 他也教育儿子:要做好事还应该做,但要看场合。 如果有很多人的话,我想可以。 如果只有两个人在现场,就不要做这件事了。
遇到这种事怎么办?
李凯强回答说:“我走开,不会无视的。”
李凯强说,经过这件事,他对人的看法完全改变了。 在学校,老师每天教人民警察为人民服务,但他做了真正有帮助的事件时被起诉了。
我想上诉只是找到目击者
李凯强的父亲说,当时现场有几个证人为儿子作证。
事件发生时,13岁的男孩董斌当时和母亲在那座立桥附近等着。 那位老太太绕着大柱子走着,大哥(李凯强)打算右转,说老太太的车撞到了大哥的车屁股。
董斌的妈妈看到当时坐在地上的老太太叫电动汽车李凯强“来帮忙”,李凯强说他犹豫着下车。 董斌的母亲当时认为这位老人必须误导李凯强。 这位老人和普通人冲突的感觉不同,她不要看受伤或去医院,必须让李凯强背她。
另一个路人也说这位老太太在喊脚痛和腰痛。 一个路人递给她一百元,老奶奶伸手去接她,路人说:“扔了也没有人骗这样的人。”
李凯强的父亲说,这些亲切的证人说的话至今仍在他脑海中盘旋,当时也有媒体报道。 当初觉得没关系,他也没有向这些好心人索取电话,但有些好心人无法打当时留下的电话。 但是,现在根据法院的判决书,“将近8万元对我和孩子的妈妈来说,需要10年”。
李凯强的父亲说,他支持儿子一定上诉,好心人与他联系,帮助他成为证人,他们的家人感谢一生。
“交通事故后,我在家躺了三个多月,动不了,现在浑身疼不行。 ’电话里,老人说,她只能和记者谈一会儿,受不了很久。 她说事件发生后李凯强及其家人没有付钱给她。 “我当时跟他们说得很清楚。 送我去医院看病,拍电影,没花多少钱。 ”。 但是,由于李凯强家族的绝情,她的家庭很穷,没钱没看病,现在成了瘫痪的人,每天睡觉的要人牵着手躺在床上,起床也要人帮忙,“本来我每月打工,还两个人的 现在孩子发牢骚,有老人”。
老人说,去年12月28日拿到判决书后,她想尽快从李凯强的家人那里拿到钱,急忙看病,但现在还没有正确的信息。 “他要上诉啊! ”老人支持说“我相信法律的公正”。
"我说我碰瓷器的都是李凯强的亲戚. "
“你撞到瓷器了吗? 那天在现场我说我撞到瓷器的是李凯强的亲戚。 ”。 据老人说,事件后,李凯强的家人来了,叫了10个亲戚,当众骂她,有人拿出100元面值的人民币在她面前晃来晃去。 宁可把钱扔掉也不给她。 “这些人散布谣言,诋毁我的人格和名誉”。 后来,她曾经很压抑,精神有点模糊。
事故责任认定书上有“意见”
(注:被告李凯强的家人说,那天现场有很多目击者可以证明李凯强纯粹亲切,帮助了老妇人。 老妇人想用“打击”敲诈。 但是,责任认定书是“不知道是谁的错”。 设定为“他们有点不理解”
同样,奶奶昨天也在电话里向警察透露了“我有意见”。 这详细地写在当初她送到法院的资料里。 她说,这一天也有三个亲切的路人帮助,阻止了逃跑的李凯强。 其中一个亲切的人叫来了附近的警察。 但是,警察到达现场后,没有进行现场调查,也没有记录。 我没有现场照片也没有拍摄。 没有现场物证,也没有提取。 特别是警察给李凯强打电话叫了父亲,李凯强出于报复的动机,捏造了事实。 你不能理解我撞到瓷器了。
老人因此现场被破坏,最后警察部门颁发了“不知道事实”的事故责任认定。 她说身体不动了。 否则,她也要听警察部门的话。
事故认定李凯强没有责任
2008年9月3日,警察部门发行了交通事故认定书。
根据认定书,经过现场调查、调查取证,无法验证这次交通事故是李凯强、宋某一方当事人的过失造成的。
“既然没有认定我承担事故责任,就不能认为我的行为对宋林造成了伤害”李凯强辩解。
他的律师也认为无法核实。 可以说李凯强没有责任。
同样,李凯强的父亲在法庭上说,老妇人对李凯强是如何伤害她的腰的也经过了一带。 奶奶说她被撞倒后,去北京、儿子县等一点医院看病。
李凯强的代理人怀疑:“骨折了,为什么跑那么远?”
代理人说,既然宋某的伤口是骨折,骨折患者最害怕移动,不能多次去多家医院治疗。
同样可疑的是老太太前后两份伤情鉴定书的法律效力。
李凯强代理人从宋某提出的两个司法鉴定中说,一个鉴定结论是九级受伤情况,一个是八级受伤情况,两个鉴定意见书都不附带职业证书,是宋某的一方鉴定,这个鉴定机构也没有资质。
关于宋先生提出的“影碟”,代理人说,影碟的复印件都是事后媒体采访现场各方的话,不能说明不是第一时间的现场状况,宋先生的受伤情况是李凯强造成的
不能认定是否撞到瓷器,判决是公正的
负责该案的法官说,现有证据是老人打的手,李凯强不能说明是无辜的。 在法庭上,李凯强的家人说当时他帮助了老妇人,并没有撞到她,但李凯强没有提供有力的证据。 对奶奶伤情鉴定机构也提出了疑问,是片面的说法,李凯强审判前没有向法院申请重新鉴定。 因此,法院采用了奶奶方受伤情况的鉴定结果。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能验证事故责任是哪一方,如果公平的话,双方各自承担50%的责任是法律规定的,判决也是公正的。
许多证人可以作证
昨天记者找了很多,终于联系了当天现场的目击证人之一的张师傅。 他说那天他骑自行车经过了河医立交桥转盘处。 “那个老太太在我后面,60岁左右倒下,坐在地上叫了前面的年轻人(李凯强),喊着‘你撞了我……’。 “其实,年轻人不应该在奶奶面前,在奶奶面前”。 张师傅马上觉得这位老人撞到了瓷器。 前段时间碰瓷的人很多,他也有点生气,停下来看了一会儿,然后警察来了。 “我当时看不到。 给年轻人的父亲留个手机号码,有事我可以向你作证”。
年轻人在这场诉讼中赔偿老人将近8万元,当听说家人要找目击证人时,张师傅说可以作证。
如果2008年8月21日15点通过川医立桥下,如果发生这起交通事故时正好在现场,如果有当时的真相,请拨打本报热线67659999。 (晚报记者鲁燕实习生赵梦龙/文晚报记者张翼飞/图)
标题:【时讯】19岁大学生扶起倒地老太被判赔7.9万元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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