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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浩军
为不断深化简政放权改革,优化服务,深刻转变政府职能,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测的经营环境,释放全社会创新创业的动能,激发市场活力,促进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发布了《关于优化经营环境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征求意见稿》共分七章,包括总则、市场主体、市场环境、政府服务、监督执法、法律保障和补充规定,共68条。内容非常全面,涵盖了当前商业环境的许多方面、层次和角度。如果我们能够按照这样的要求去做,商业环境将在现有的基础上得到更大程度的优化,这将对促进全社会创新创业动能的释放,激发市场活力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众所周知,在政府职能转变和“配送服务”改革的积极作用下,行政效率发生了非常明显的转变,服务效率显著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也显著提高。居民创业创新的动力不断释放,市场活力不断增强。尤其是私人投资,一度处于相对较低的状态,自去年下半年以来逐渐稳定,投资增速保持在5%以上,其中社会领域的投资达到20%以上,显示出强烈的投资信心和创业创新热情。
既然如此,我们为何要立法优化营商环境?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至少有两个原因。一方面,商业环境的优化应该是一种“硬性指标”、“硬性条件”、“硬性要求”和“硬性行动”。我们应该知道,优化商业环境绝不是权宜之计,也不是为一时需要而制造的形式和表象,而是中国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必须进行的变革。因为中国经济已经从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变,如果没有良好的商业环境的保障,如果我们想继续真正实现高质量发展,充分释放居民和企业的创业创新和创造力,就必须在商业环境上下功夫,在服务效率和水平上做文章,在制度和机制上释放更多的动能。否则,会有紧或松、好或坏、起起落落。立法是为了给企业创造一个真正的“硬环境”;
另一方面,也表明商业环境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通过立法予以保障和保护。事实是,在一些地方和部门,尽管实施了“释放管理诉讼”改革,权力下放和放松是表面上存在的。事实上,仍然存在着发布不松不松不全的现象,这种现象将行政审批从有形变为无形,始终把权力的绳索绑在手中。其中,最典型的是上级有规定,法律没有调整,他们担心被追究责任。因此,在“释放诉讼”的改革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肠梗阻”,存在着许多无法冲出的障碍和框架。因此,只能通过立法来解决,通过法律手段来规范,包括相关部门自身。
正因为如此,这次发布的征求意见稿特别强调了政府服务的重要性,强调了政府服务必须提升和改进的内容,明确了提高政府服务水平和质量的要求。仅这方面就有17项内容,重点是整合线上线下服务、提高政府服务水平、处理需求和监督评估。在一定程度上,它是针对当前“分配诉讼”改革中存在的问题,相当于对地方政府和部门提出了新的要求,确定了新的目标。
以“证照分离”改革为例,经过几次改革,确实取得了很大进展。然而,从企业和居民的反映中不难发现,似乎仍有许多无形的绳索阻碍着这项改革,这或多或少地影响了这项改革的效率。实际上,各地提出的“3050”改革措施是部门阻力大、限制多的表现。只有通过立法,这些绳索才能真正切断,这样“许可证分离”才能真正分离。同时,通过立法,我们可以防止可能出现的混乱、混乱和死亡现象。在下放权力的同时,要做好事后监督,使改革真正释放出巨大的效率。
因此,征求意见稿很有必要将商业环境放在突出位置,通过立法优化和改善环境,这也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只要我们能够坚持这一目标,市场主体的活力就会得到进一步激发,成为推动高质量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和人民追求更美好生活的强大力量。
(作者是金融评论员)
编辑朱昱
标题:谭浩俊:优化市场环境立法 如何才能更好释放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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