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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13日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今日就《公司收购、合并及股份购回守则》(以下简称《守则》)的拟议修订发表谘询摘要(附注1)。两项经修订的守则已于今日刊登宪报,并即时生效(注二)。

香港证监会对收购规则中的赔偿及合规条款进行修订

受访者普遍支持这些建议,因此我们在考虑了咨询过程中收到的意见并作出一些修改后,采纳了大部分建议。新出台的措施包括授权收购委员会要求违反这两个准则的人向遭受损失的股东支付赔偿,以及将净化交易特许权的投票门槛提高至独立股东批准的75%,以加强对投资者的保护(附注3)。

香港证监会对收购规则中的赔偿及合规条款进行修订

其他修订包括澄清收购高管(附注4)、收购委员会和收购上诉委员会发布合规决定的权力,并明确规定与他们打交道的人必须以坦诚和合作的方式行事。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行政总裁奥尔德(ashley alder)表示:“修订收购规则旨在保护股东权益,确保公平的市场和信息流通。这项修订亦与本局的预先规管政策一致,目的是在违例事件发生前防止违例事件发生。”

香港证监会对收购规则中的赔偿及合规条款进行修订

如果对两个修订准则的适用范围有任何疑问,特别是当相关时间限制可能对已宣布的交易造成重大困难时,应咨询收购主管。

结束

备注:

2018年1月19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公司收购、合并和股份回购准则》修订建议的咨询文件。咨询期于2018年4月19日结束。共收到26份来自不同利益攸关方的呈件,包括上市公司、资产管理公司、行业组织和律师事务所。

香港证监会对收购规则中的赔偿及合规条款进行修订

两个守则的修订载于谘询摘要的附录二。

根据这两部法规,收购方可以在相对狭窄的范围内,放弃因发行新股而引发的全面要约收购义务。这种特许权被称为“清洁交易特许权”。

指中国证监会公司财务部执行董事或其授权的人员。

最后更新日期:2018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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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香港证监会对收购规则中的赔偿及合规条款进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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