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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近日发布了《深圳实施31项惠台政策汇编》。共有18类99项,基本涵盖了台湾同胞在深圳学习、创业、工作和生活的平等待遇政策措施。
在当天的新闻发布会上,记者了解到,为了鼓励和引导在深圳的台资企业充分理解、掌握和运用深圳政策,深圳市对适用于台资企业和台湾同胞的各项政策进行了调查和梳理,并对这些政策进行了汇编。该汇编包括相关政策文件、申报指南和链接。其中,在财政专项资金申请中,2018年深圳市财政专项资金预算规模为257.37亿元,涉及54个专项项目和200个资助方向,符合条件的台湾同胞和台湾企业可按程序申报。
深圳市副市长艾雪峰表示,深圳是大陆最早的台商投资城市。30年来,深台经贸往来日益密切,人员往来日益频繁。近年来,深圳通过深化改革,全面优化经营环境,努力打造特区新优势。先后出台了企业发展、人才引进、科技创新等一系列政策,并对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企业和个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基础设施建设、政府采购、各类基金项目申请等做出了相关规定。除了一些特定的地区和特定的对象,这些政策得到平等对待,为投资和发展创造了一个公平、公正和开放的环境。
据统计,截至目前,深圳共引进台资企业6138家,实际利用台资企业99.82亿美元。近年来,每年进出深圳港的台湾同胞约有230万人,占进出大陆台湾同胞总数的近四分之一。深圳有5万多名台商、台湾技术经理及其家人。
深圳市政府副秘书长马表示,深圳是改革开放以来最早与台湾交流的城市之一,也是两岸交流最频繁、最密切的城市之一。深台合作是两岸同胞互利共赢的典范。今后,深圳将坚持“两岸一家”的原则,加强与台湾的全面交流与合作,率先在大陆给予台湾同胞和台湾企业平等待遇。
(于泽·王丰)
标题:深圳落实99项政策惠台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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