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611字,读完约4分钟
中新网7月30日电(记者孙)国务院台办发言人安凤山7月30日表示,自《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与合作的若干办法》(以下简称《31办法》)颁布实施以来,上海、天津、福建、厦门等十几个省(市)和地区相继出台了具体实施办法。近日,广东、深圳、杭州、淮安等地相继出台了因地制宜的具体实施办法。
——7月26日,广东省颁布实施了《关于促进粤台经济文化交流与合作的若干办法》,共13条,48项具体措施。在注重“平等待遇”方面,台资企业可以特许经营方式参与广东省能源、交通、水利、环保、市政等基础设施建设;在与广东企业等各种资本同等条件下,参与全省各级政府交通基础设施ppp项目的合作建设;省级土地保障和优惠措施可在同等条件下使用。在分享“广东红利”方面,是近年来第一次与台湾企业和台湾同胞分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扩大对外开放、支持广东实体经济发展等一系列政策利益和发展机遇;重点支持台资企业进行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和绿色化技术改造;台湾同胞申请广东省个体工商户的业务范围参照港澳居民执行,达到135项。以“粤台一体化”为重点,扩大和深化粤台在各个领域的交流与合作;重点支持台资企业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智能设备、海洋经济等新兴制造业支柱产业。响应“台湾同胞”的诉求,符合条件的台资企业可申请参与广东省政府采购活动,并可根据广东省企业同等条件申请列入广东省创新产品名单,享受政府采购奖励;台湾同胞可以凭台湾同胞证明注册登录“中国公开招聘网”、“广东就业网”等政务民生服务信息系统和平台。
——7月24日,深圳发布了《深圳市实施‘31措施’政策汇编》,涵盖18类99项政策。此次出台的政策具有明显的包容性特征,包括企业发展、人才引进、科技创新政策、台企和台胞税收优惠政策、参与国家重点R&D项目、基础设施建设、政府采购、各类基金项目申请等。深圳还特别建议,2018年深圳市财政专项资金预算规模将达到257.37亿元,其中专项资金54项,覆盖200多个资助方向,符合条件的台资企业和台胞可按程序申报。
——7月17日,浙江省杭州市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杭台经济文化交流与合作的实施意见》,涵盖投资、就业、学习和生活等领域,共60项具体措施。在共享杭州优势和产业发展机遇方面,鼓励和支持台商企业参与“大湾区”建设等重大行动计划、科研计划和平台建设;设立投资园区和产业合作区,落户特色镇、中创空房等创业创新基地;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农村振兴”和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合作培养科研团队和技术人才;重大项目实行“一案一议”的支持政策;在知识产权转化、组织展览和金融信贷方面享有同等待遇。为促进台湾青年融入杭州的发展,鼓励台湾青年来杭州学习和旅游;台湾大学生可以申请实习,并享受600多个实习基地的实习补贴。他们来杭州创业就业,可以申请高达20万元的补贴和3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台湾青年可以参加杭州的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和特别招聘会;申报各类人才计划享受同等待遇。在便利生活细节方面,台湾同胞除购买商品房外,还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和青年人才站;您可以享受免费服务,如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游览景点、公共文化和法律咨询;您可以在办理社会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方面获得快捷高效的服务。;在杭州学习、工作、生活的台湾同胞及其家人可以通过申请杭州市民卡享受多项便捷服务。
——7月23日,江苏省淮安市发布了《促进淮台经济文化交流与合作实施办法》,包括5个方面的58项具体措施。支持淮台台资企业参与“一区两带一枢纽”建设,在项目引进、参与基础设施建设、政府采购、科技研发、进口税收优惠、工业用地优惠等更多领域享受同等待遇。为台湾同胞开办小微企业,开辟“绿色通道”,按下限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给予免费创业培训,给予税收优惠,开放全市公共服务平台、科技研发平台,并提供资助服务;以及向合格的台湾人才提供财政援助。
人民日报(2018年7月31日09版)
标题:广东等地出台“三十一条措施”具体实施办法
地址:http://www.boaoxuexiao.com/bqxw/71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