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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户信用重建的最终目标是恢复其良好的信用,提高其生产发展的融资能力。在短期内,贫困家庭可以有条件通过政府主导的信贷援助措施获得贷款和扩大生产;从中长期来看,建议充分发挥工业扶贫的信贷增权功能,使恢复信贷的贫困户通过工业发展获得自我建立信用和保持良好信用记录的能力。
自2016年中国人民银行批准陕西省铜川市宜君县农村普惠金融综合示范区试点以来,中国人民银行xi分行紧紧围绕试点要求,结合宜君发展实际,探索开展了信用记录不良贫困家庭(以下简称“贫困家庭”)信用救助工作,帮助他们重建良好信用,促进金融扶贫,取得了一定成效。同时,发现贫困家庭在信贷援助和重建过程中仍然面临着简单、可持续和低市场化的问题。建议探索建立可持续的贫困户信用重建机制,充分发挥信用体系建设在促进贫困地区脱贫致富中的重要作用。
对贫困家庭来说,不良信用记录是一个难题
信用是现代金融的基石。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促进信贷与信用的联系,是扶贫金融援助的基础和保障。然而,在实践中,贫困家庭因其不良信用记录而被金融机构拒绝贷款,这是金融扶贫中的一个客观问题。
(1)超过40%的贫困家庭有不良信用记录。宜君县是扶贫开发的重点县,脱贫任务艰巨。截至2017年底,宜君县共有贫困家庭1598户,3717人,贫困发生率为5.4%,比全国贫困发生率高2.3个百分点。其中,671户有不良信用记录,占全县贫困户的42%,共拖欠贷款1716万元,拖欠利息342万元。
(二)贫困户自我恢复信用能力差。宜君县农业比重较大,农村人口占75.54%。在信用记录不良的贫困户中,90%以上是从事种植业和养殖业的普通农民,半数以上的贫困户年收入在2万元以下。由于农业生产受季节性影响较大,抵御风险的能力不足,一旦受到冰雹和虫灾的袭击,大量农作物减产甚至损失,导致一些贫困家庭无力偿还到期债务,造成不良记录。
(三)市场化的信贷回收机制不完善。信用修复是我国个人信用信息系统建设中的一个缺失环节。对于穷人来说,不良的信用记录意味着他们将来可能无法获得正规的金融服务。对于有逾期还款记录的客户,目前金融机构的普遍做法是其不良信用信息自动进入银行信贷管理系统,不办理信贷业务;即使贷款偿还五年后中国人民银行的信用记录已经清理,不良信用记录仍然存在于金融机构,这可能成为金融机构拒绝贷款的理由。
(4)贫困家庭可能陷入高成本融资的陷阱。金融机构的有条件排斥和害怕被排斥的贫困家庭的自我排斥导致贫困家庭远离正规金融体系。发展和生产的融资需求将转向私人借贷渠道,如向亲友借贷或放高利贷。平均融资成本约为20%,几乎是普通农民融资成本的两倍。
宜君县贫困家庭信贷援助实践
贫困户地位的特殊性、生产发展的紧迫性和融资困难的严重性使得信贷援助工作需要强有力的政策推动和引导。面对宜君县贫困发生率高、贫困农户信用记录不良比例大的情况,中国人民银行Xi分行在试点地区推行了一系列贫困农户信用救助措施,并取得了良好效果。截至2018年6月底,宜君县共有542户获得信贷援助的贫困家庭,占所有信贷贫困家庭的81%;金融机构预贷2166万元,实际发放贷款1974.95万元。信贷援助的主要方法包括:
(一)建立农民综合信用信息中心。为了解决农村信贷市场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试点地区出台了《铜川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和《铜川市宜君县贫困人口信用重建实施方案》,协调宜君县政府建立了农民综合信用信息中心,收集了农民基本信息、社会保障、奖惩等14种信息,建立了综合信息数据库。该数据库具有通过该模型自动量化并生成每个农户1-10个信用等级评价的功能,使农户拥有“信用身份证”。在保障农民信息安全、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前提下,金融机构被赋予相应的权限登录和查询农民信用信息及评级,为农村金融机构改革信贷流程、实施信贷援助提供全面、客观的信息参考。截至2018年6月底,已有1万多户家庭的信用信息有效进入系统。同时,宜君县农村信用社加快信贷项目建设,建立和完善农村信贷“信息数据档案”,基本实现了农民信息的收集、评估和共享机制。
(二)准确查明贫困户不良信用记录的原因。了解贫困户不良信用记录的原因是实施信贷援助的基础工作。通过实地调查和统计分析,发现宜君县贫困户信用不良的主要原因有三个。一是重大自然灾害导致经营困难,不能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这是主要原因。二是拖欠行政摊派贷款。在20世纪90年代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过程中,为了扩大生产和建设集体项目(供电、修路等)。),村集体以村民的名义分担贷款。尽管银行已经注销了这些贷款,但它们仍被记录在银行的“黑名单”中。第三,贫困户对信用重视不够,导致主观违约。
(三)实施积极的激励性信用减免措施。宜君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制定并发布了《宜君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17年信用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加强了全县信用用户的信用工作,从家庭财务状况、基本情况、道德素质、与联社的合作等19个指标计算农户的信用评分,根据综合评分确定农户的信用等级,分为优、良、良等4个外部等级,其他外部农户不予信用。其中,设立卡的贫困户设置奖励项目,设立卡的贫困户中有创业项目和创业意向的最高分为15分。宜君县农村信用社通过对50户贫困户贷款的抽样调查,对其中43户实施了15分的信贷援助措施,帮助这些贫困户满足贷款条件,平等享受金融服务。
(4)做好信贷援助政策的组合。对贫困家庭的信贷援助涉及面广,需要相关部门加强合作,形成政策合力。首先,政府建立了扶贫贷款风险分担和缓解机制。建立总额为1000万元的工业扶贫贷款担保基金,用于担保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贷款,带动贫困户脱贫;建立总额为50万元的工业扶贫小额贷款过桥基金,用于贫困户工业扶贫贷款的临时周转;设立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总额636万元。贫困户发展产业的扶贫小额信贷本息产生的坏账,由风险补偿和贷款金融机构按7:3的比例分担。第二,中国人民银行充分发挥货币政策工具的导向作用。截至2018年6月底,中国人民银行铜川中直共向宜君县农村金融机构发放扶贫再融资2.5亿元,支持农村金融机构加大对工业扶贫的信贷支持;通过psl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信贷10.07亿元,发行4.95亿元支持宜君县基础设施建设;2018年,中国农业银行宜君县支行通过了县级农业、农村和农民金融部门的考核,宜君县农村信用联社将新增存款的一定比例加入到地方贷款考核中,分别将RRR下调了2个百分点和1个百分点,发放了3700多万元可贷资金。第三,创新扶贫资金投资方式。在试点地区创新发展“宜农旅游股份”,通过旅游资源的参与,每个贫困家庭不超过10,000元的扶贫产业资金以股份形式提供给村里,通过景区项目的运作,每个家庭在前五年都有分红。1000元,在未来五年内转换为移动股;同时,它将促进农业生产的转型,增加贫困户的劳动报酬收入,帮助贫困户脱贫致富。
(五)引导建立珍惜信用的长效机制。自觉理性守信是培育贫困家庭信用意识的一项长期措施。试点地区积极开展“6.14信用信息记录关爱日”、“金融知识普及月”、“普惠金融文献巡礼”等信用信息知识宣传普及活动,并在《铜川日报》开设“宜君普惠金融”专栏。18期;编写了《铜川市中小学生信用信息知识简明读本》和《普惠金融知识丛书读本》等。在宜君县3所试点中学开设了第一批11学时的金融知识普及课程;开展县域金融生态环境评价,公布宜君县经济主体“红黑榜”,建立和完善“失信惩戒”机制。
探索建立可持续的贫困家庭信用重建机制
研究发现,贫困户信贷援助和重建工作在推进过程中仍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政府相关部门对贫困户信贷援助和重建工作了解不够,部门间协调工作困难,农民信贷信息库建设缓慢。第二,贫困户信贷救助和重建工作具有明显的政策促进特征。金融机构信用救济措施简单,可持续性基础不强,市场化程度不高。研究发现,农村金融机构对未来发放给贫困农户的信贷资产质量也存在一些担忧。三是信贷扶贫、信贷扶贫和产业扶贫结合不够,农民抵御风险的能力仍然较弱。下一步,建议探索建立可持续的贫困家庭信用重建机制,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一)做好农民信用体系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在信用体系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加强政府相关部门间的协调与合作,打破部门间的信息壁垒,推动农民综合信用信息数据库数据采集工作的完成,尽快实现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最大限度地解决贫困农户信用重建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
(二)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个人信用重建机制。从国际经验来看,个人信用的重构需要从完善法律、培育市场、加强监管、提供机制援助等多方面系统推进。美国有多达17部关于个人信用报告的法律法规,其中有4部关于个人信用重建的法律法规。个人信用修复机构是各国个人信用重建市场的主要参与者。美国有1100多家信用修复机构,英国也成立了信用修复中心,为信息主体提供咨询和建议,帮助不可信主体修复和重建个人信用,并对个人信用报告进行解读。建议我国借鉴国际经验,通过完善法律法规、建立信用修复机构和债务重组等方式,探索建立市场化的个人信用重建机制。
(3)充分发挥产业扶贫、信贷扶贫和信贷扶贫的协同作用。贫困户信用重建的最终目标是恢复其良好的信用,提高其生产发展的融资能力。在短期内,贫困家庭可以有条件通过政府主导的信贷援助措施获得贷款和扩大生产;从中长期来看,建议充分发挥工业扶贫的信贷增权功能,使恢复信贷的贫困户通过工业发展获得自我建立信用和保持良好信用记录的能力。建议依托新型专业农民、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龙头企业等经营实体,组织和带动贫困人口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提高农村经济实体的市场参与和抗风险能力。引导金融机构提供不同的信贷产品,帮助更多的穷人脱贫致富。
(四)建立扶贫贷款违约缓冲机制。目前,无论从金融体系还是金融渠道来看,都存在扶贫资金不畅的现象。在这种情况下,更有必要引导农民树立履约意识,注重个人信用维护,避免“二次失信”。建议扶贫部门和金融机构探索建立扶贫贷款缓冲机制,落实贷款到期前提醒和帮助贫困户等措施;简化扶贫小额贷款过桥资金的使用流程,解决贫困户还贷和续贷的临时周转问题;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我们将准确处理不还贷的扶贫贷款;提高贫困户贷款不良容忍度,简化贫困户不良贷款核销流程,减轻农村金融机构经营负担。同时,要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加大对非法集资和金融诈骗的监管和打击力度,避免民间借贷给贫困家庭造成过度负债和信用损害。(作者是中国人民银行Xi分行党委副书记、副行长)
标题:探索建立可持续的贫困户信用重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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